提问1:低碳生态城市是一些城市发展的努力方向。您觉得应该如何打造低碳生态城市?
李秉仁:发展低碳城市应该是我国城镇化的目标。第三产业可以减少碳的排放,减少环境的污染,节约土地。但是目前我国各地主要经济支柱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比重始终不见提高,有些城市第三产业的比重在下降。目前提倡的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都是发展低碳城市的重要方面,应该给予高度的关注。
近些年,我国城镇化、机动化水平快速提高,随之而来的诸如交通拥堵、能耗上升、出行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城市交通问题,越来越成为城市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此,城市在发展中应当控制交通量,控制私人汽车拥有量和使用率,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努力创建低碳生态城市。城市政府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城市交通结构,实现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转变,落实和推进城市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
大力推进绿色交通系统建设,对促进我国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绿色交通系统是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方式的统称,是适应城市人居环境发展趋势的可持续交通系统。世界各国城市交通的发展经验表明,单纯依靠小汽车和城市道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更无法形成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而应该根据通过的行人数量而不是机动车数量来分配城市空间资源。这一点对我国人口高度聚集、土地资源严重紧缺的城市发展模式来说,有着更为现实的重要意义,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我国的国情。应采取措施,在我国实施和恢复绿色交通,使城市空间资源向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倾斜,构建合理的综合交通体系,优化出行结构,降低公众对小汽车的依赖,减少私人机动车的使用,使绿色交通成为城市居民的首选和主体,从而实现城市交通的可持续进步与发展。
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系统,是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交通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比例超过20%,机动车排放的悬浮颗粒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必须发展能耗为零的步行、自行车系统以及运量大、人均占有交通资源小的公共交通系统等绿色交通方式,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尾气排放、节约用地,改善城市环境,推动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问2:如何有效提高城市政府和居民对绿色交通的认识,树立全社会低碳出行的理念?
李秉仁:要切实推动绿色交通系统的建设,理念和认识是关键,这包括城市领导、交通发展决策者和城市居民两方面的认识,两者缺一不可。城市居民是城市交通的主体、是交通的具体参与者,城市居民的交通出行理念直接影响到城市交通政策的落实,同时,他们的满意程度也是城市交通问题解决的出发点和衡量标准。另外,鼓励地方政府和交通决策者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让他们意识到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节约能源的必要性。
一方面,要进一步强调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健康环保特点,使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在我国得到保护和重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是不消耗能源和“零排放”的出行方式,在所有出行方式中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最小,是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且,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世界上最好的运动是步行,一天内两次骑车每次15分钟就足以对身体产生积极作用,“政府多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也成为全球预防癌症的政策和行动之一。
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宣传,改变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认识误区。近些年,随着小汽车迅速进入家庭,小汽车出行比例不断提高,很多人认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已经落后了,没有市场了,这是错误的。据统计,目前,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仍是我国城市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也是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相互转换和衔接的重要途径,一般占全方式出行的60%。在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30分钟出行时间内,步行可以走2-2.5公里,骑自行车可以走6公里。据中国城市居民平均出行距离推算,居民每天的出行中适于自行车交通的比例一般能达到50%-60%。可见,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不仅现在适宜,而且将来仍适宜大多数人出行。
另外,还有人认为步行或骑自行车是各种出行方式中最慢的,这也是错误的。其实,自行车是中短距离出行中一种高效的交通方式,自行车的骑行速度一般为11-14公里/小时,在出行高峰时段,自行车的速度优势更为明显。如南昌市曾在晚高峰开展了8公里路段通勤竞赛,小汽车、公共汽车、摩托车、出租汽车和自行车相隔30秒出发,最先到达终点的是自行车,用时约26分钟,比排名第二的公共汽车提前3分钟到达,随后到达的是摩托车、出租汽车和小汽车。
提问3:在各种交通方式中,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在安全保障方面是弱势群体,应该如何给予必要的关注和保护?怎样让市民更乐意选择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李秉仁:近年来,我国自行车出行比例连续数年大幅度降低,城市交通向私人机动化方向转化趋势明显。然而,一些城市对机动车道进行扩充时,肆意压缩、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在自行车道上划设行车道和停车位,甚至把自行车道挤上了人行道,造成人车混行,使有关交通参与者出行的安全性都在降低,而损害最严重的是步行和骑自行车的道路使用者交通出行的基本权利。
来自全球的案例研究表明,减少小汽车的过度使用是落实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和有效解决交通问题的基本途径,可以为所有市民提供更健康的出行条件和更宜居的生活环境。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给予充分的必要的保护、拓宽和延伸,维护步行者和骑自行车者的道路通行基本权益,使出行者都能享受基本的安全保障、公平的通行权利,这是城市人民政府及其道路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体现现代交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各城市政府领导应带头采用步行、自行车或公共交通上下班。同时,各城市政府应实施长效措施,提高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便利和安全,包括:增加机非隔离措施,增加行人过街通道和信号,增设行人过街安全岛,调整道路横断面等;改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服务,优化步行、自行车交通与公交车站的衔接,提供费用低廉、设施充足、安全方便的自行车停车服务,取消非机动车道上的车行道和停车位,取消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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