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2月11日电(记者吉羽)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影响海南省空气质量,在正在召开的2014年海南省两会上,农工党海南省委会向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影响我省空气质量的建议》,提出“单双日按车牌尾数限制使用”等多项建议,实现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
《建议》称,目前,我国有近百个城市颁布了机动车排气管理办法。这些地方法规的出台,有力推进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调研中了解到:天津、甘肃和青海将机动车排放污染空气控制在20%、17%和19%以内,而海南机动车尾气污染分担率已经超出30%以上。
研究数据表明,PM2.5的来源中机动车尾气污染约占到20%左右,大气中的有毒气体70%来自机动车尾气。海南2012年机动车保有辆已达到1873769辆,比2011年增长了约12%。2012年经环境保护部核查认定,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0.33万吨,比2011年增长8.26%,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3.127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0.3%。根据机动车产排污系统测算,2012年全省机动车排气污染中,总颗粒物排放量2797吨、一氧化碳排放量166971吨,碳氢化合物排放量19375.2吨。
为防治海南省机动车尾气污染,农工党海南省委会提出七项建议:一,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公众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意识;二,建立机构,注重联动,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三,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四,提出限时限车辆使用政策,减少出行机动车数量;五,政府扶持,加快黄标车、旧车淘汰;六,改进燃料品质,推行代用燃料;七,落实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建设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