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广东无收入低收入孤寡老人将免交公租房租金
时间:2014-02-04 08:34:23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郑天虹 

  新华社电(记者 郑天虹)新制定的《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符合广东住房保障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孤寡老人租赁公租房的,免交租金。

  《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办法》规定,符合广东住房保障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其中,对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孤寡老人租赁公租房的,免交租金。户籍在广东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在其产权或者承租住房拆迁(征收)安置中,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选择楼层的待遇。在养老方面,该《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对户籍在广东行政区域内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农村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供养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免费提供1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