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广东老年人部分优待措施不设户籍限制
时间:2014-02-03 10:36:32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李强 

    省政府网站近日公布了去年12月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优待办法》提出的部分优待措施,没有户籍限制。《优待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优待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而此前该办法送审稿在征求社会意见时,这一条的表述曾是“本办法所称的老年人是指具有广东省户籍,年满60周岁的公民。”通过前后对比可以发现,广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部分老年人优待措施取消了户籍上的限制。

    对于部分带有普适性的基本公共服务,大多没有户籍限制。例如《优待办法》规定,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进入政府投资主办或者控股的公园、风景区、文化宫、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影剧院、展览馆、体育场馆等,享受免费待遇或者优惠待遇。提倡非政府投资主办或者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老年人给予适当优惠。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