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自2014年1月17日起“单独两孩”政策在该省生效。今后凡是夫妻一方为户籍在浙江,而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已经生育一个孩子,就可以享受再生一个孩子的政策,这意味着浙江成为全国首个“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的省份。
头胎双胞胎的不能生二胎
此次浙江省人大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作了3处删改,将原第一款第一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将原第一款第三项“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删去;将原第一款第七项“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删去。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解释,上述条款的修改,标志着该省开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19日,舟山市民就可申请“单独两孩”,这是因为舟山市实施了“舟山海岛特批政策”。据统计,舟山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目前提出申请的夫妇共有58对。
“生育第二个孩子没有时间间隔要求。”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就法条修改细节作了详细说明。该负责人表示,离异前及再婚后,双方生育的孩子合计只能有一个,再婚丈夫或妻子的孩子,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才能申请生第二个孩子。
收养的孩子如果办理过合法收养手续,就计入已生育子女的名额内。这就是说,没有生育过孩子的夫妻,如果只领养过一个孩子就可以再生一个,否则就不行。“第一胎是双胞胎的夫妻不符合申请条件。”该负责人说,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如果第二胎生下的是双胞胎,不会征收社会抚养费。
违规生育夫妇或赶上末班车
对于现在怀孕但还未生育的夫妻,该负责人表示,如果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申请后,会加快审批速度,抓紧批出。
记者了解到,在1月17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两孩,同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决定继续有效;对于此前违法生育的单独夫妻,而征收决定书没有送达的,符合条件的需要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将“特事特办”。7月1日后生育的,严格按照再生育审批规定办理。
对于6月30日之前生小孩的,浙江采取特事特办,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主动上门办理,符合生两孩的单独夫妇在生了第二个孩子后,不再享受独生子女政策奖励,但此前的奖励也不会收回。
因为这项新政,违规生育的单独夫妻还可能赶上末班车,不用征收社会抚养费。调查显示,目前浙江省30岁以上的单独夫妻占48%,还有相当部分在35岁以上。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对于高龄妇女,生育孩子要特别注意优生优育,防止和减少缺陷婴儿出生。
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会长罗思荣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率先让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积极意义十分明显。目前浙江人口结构老龄化问题、养老问题、“失独”家庭的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迫切要求人口生育政策作出及时调整,而且每对夫妻生两个孩子对于人口总量增长不会造成威胁,相反,可以优化人口结构,刺激消费,从长远看是有利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有望缓减浙江人口老龄化
“单独两孩”政策放开的必要性显而易见。根据相关规定,“单独两孩”的审批属于再生育审批范围,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先向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申请再生育表》,这份表格会被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再进行审批,三十日之内会出审批结果。
在今年浙江两会上,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指出,“劳动力的有效供给,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放开单独两孩政策在浙江有现实必要性。”李强给大家算了一笔浙江省的人口账,全面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浙江累计少生2600多万人,现在劳动力人口大概3200万人。如果按照原来的政策,到2030年,就要进入一个削减高峰,到2050年浙江的劳动力人口,可能就剩下一半。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到2030年,浙江劳动年龄人口将比现行生育政策下多9万人,到2050年将多175万人。”李强说,这项新政将有效缓解浙江人口老龄化程度。
对于人口是否会失控,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表示,从2014年开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省户籍人口将于2026年达到峰值,约5050万人,峰值总量增加100万人左右,总人口增量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