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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让农民“不差钱”
时间:2014-01-25 09:39: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赵梦卓 

  新华网长春1月25日电(记者 赵梦卓)“以前向亲朋好友借或者上外面抬钱(高利贷),一分二的利不说,心理压力也大。后来有了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当天去当天就办下来了,利息还低。”吉林省梨树县西平安村八社村民王海波说。

  吉林省去年8月在梨树县开展了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农民按自己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第三方向银行出具对农民贷款负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最后由银行发放贷款给农民。

  王海波告诉记者,之前自家种西瓜,一年赚,一年赔,心里落差大。“扣大棚的话每年收入都很稳定,但是一个大棚近五万元,对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

  2013年7月,王海波用自家的1.3公顷土地贷了4.8万元,扣了一个大棚,一年赚了四五万元。“民间借贷的话,借1万元钱有时候一年利息就得2400元,而保证贷款的年利息才800元左右,一年就差了1600元。”他说。

  “下一步是盼望着贷款的额度能再大点,我还想扩大规模,再扣三个棚。”王海波说。

  梨树县蔡家村汇丰农民合作社理事长马振生介绍,该村一共1520人,至少一半都出去打工或者做买卖,没空打理土地。村里共有488公顷土地,他的合作社集约了其中三分之一。以合作社为平台,通过保证贷款贷了180万元。

  “钱用来给农民土地流转费,剩一部分留作生产费用,如购置种子、化肥、设备等。钱够了,各方面条件也上来了,今年一公顷地盈利4000多元,比往年高1000多元。”他说。

  自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吉林省60个县(市、区),已有42个县(市、区)成立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其中24个发放了贷款。截至2014年1月8日,共发放贷款近3.56亿元,使8721个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受益。目前贷款到期90笔,金额269万元,到期贷款都已清偿。

  吉林省梨树县财政局副局长张文军表示,以前的三户联保,要求至少六人到场签字,有一个人不在或者不同意就办不成。并且要求每笔贷款必须按用途使用,规定养羊就不能养猪,现在土地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生活就行,用途大大扩展。“也不限制还款期限,一年中什么时候都可以还款、随时再贷,利息按天数收,比较灵活。”他说。

  梨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农业务部经理万继红说:“农民的信用观念不是那么强,从前联保贷款的时候,一户不还的话,另两户也不愿意还,套就解不开了。现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利率低、方便快捷,农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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