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让一家一户过不去的要求,市财政拨付3.4亿元节日助困补助资金,为全市30.8万优抚对象及城乡困难群众发放过节补助,保障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补助内容包括:一是按照重点优抚对象每人1200元,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和特困救助对象每人800元,农村低保、特困和五保对象每人500元的标准,拨付年终一次性补贴2.2亿元;二是按照重点优抚对象每人300元,城乡低保、特困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的标准,拨付春节过节补助费0.4亿元;三是为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贴0.8亿元,满足困难群众冬季基本取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