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住宅销售的“一路狂奔”、土地市场的“捷报频传”,使我国的经济结构更加“脱实向虚”,这是2003年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后带来的后遗症。去年11月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访华演讲时曾告诫:过度依赖金融业、房地产业拉动经济会造成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会限制经济的增长。这的确点出了我国现行社会经济存在的阵痛。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离不开规模经济,规模经济的资本来源于社会。实践证明,经济发达的国家,票据、证券、股票等资本市场也愈发达。而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就必须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适应不同层次的实体企业对经济的需求。然而,一方面,房地产泡沫已严重影响资本市场的构建,暴利诱使全社会资本涌向房地产业,导致房地产市场更加活跃;另一方面,房地产泡沫也会加大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因为有着“泡沫”预算的兜底,使地方政府有敢于超前消费的底气,助长了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纵观市场,房地产业“疯劲”是多重作用的后果,这一后果已严重削弱了经济均衡性和持续性增长的后劲。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11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数据显示:与10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66个;与2012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69个。11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21.9%,最低为下降1.2%。而胡润富豪榜去年发布的榜单也显示,中国富豪来自房地产业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这些情况都在警醒我们:过度发展科技含量不高的房地产业会导致我国经济实体竞争力不强,影响我国的产业升级和在世界的经济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表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虽然没有过多提及房地产,但让市场发挥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就是对市场规律的认可。中央已通过简政放权、企业减税、降低创业门槛等一系列措施来挽救实体经济的下滑,其实,换个角度看,也是在挽救房地产市场,使房地产业不至于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空中楼阁。
日前,有消息称,国务院已要求国土部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为此,国土部目前正着手起草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和相关规章草稿,并编制相应技术标准。这表明,房地产税这只靴子的落地可能不会太远。房地产税可以说是房价泡沫的消泡剂,也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普遍采用的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行办法。它以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来改变住房结构,减少贫富差距,使社会结构更加合理。在发达国家,房地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0%左右,既能稳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使其有可持续性的税收来源,又能减少地方政府因财政的捉襟见肘而对实体经济的盘剥。如果开征房地产税,无疑是给房地产业这个脱缰的野马套上了笼头,使之能驱害为利。就此,笔者认为,房地产业这种“癫狂”的状态不先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各种经济问题也无法解决,要让房地产回归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