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0月02日
星期三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山西规定刻划涂污国家文物古迹者可拘留
时间:2014-01-18 11:36:25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怀丕 

  新华网太原1月18日电(记者刘怀丕)山西日前出台的《山西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刻划涂污国家文物古迹者可拘留。

  规定称,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经管理人员多次制止,不听劝阻的;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行为的;多次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的;因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受过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因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造成比较严重危害后果的,都将被认定为情节较重。

  从梁齐齐在故宫大铜缸上刻下“到此一游”,到山西天龙山千年石窟被各种涂鸦,刻划涂污国家文物古迹的不文明现象时常发生。相关文物专家认为,一方面要加强教育提升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同时也有必要对破坏文物者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