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强国论坛2013年12月31日报道,北京密云一村主任王晓雷被指涉恶,疯狂盗采砂石、打砸执法车辆、敲诈勒索、强收过路费。被警方抓获时,王晓雷躺在总统套房内,有两名女子相陪。王晓雷名下资产数千万,过的是“天天打麻将,夜夜当新郎”的生活。可见,像这样的村官绝不是村民们的福音,而是村民们的祸根;像这样的村官,整天花天酒地,与“三陪女”厮混在一起,绝不是村民们所拥护的村官;像这样的村官,为啥他们就能天长地久的一直在村官的岗位上牢牢地把持着村民自治政权?难道,这不让我们大家感到纳闷和蹊跷吗?
尽管村民委员会属于集体自治组织,但是村民委员会是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自治。而且,是依法接受乡镇党委和政府与人大监督的村民自治组织,绝不是游离于监督之外的“世外桃源”,绝不是可以逃避法律监管的自由王国。
然而,在全国各地,特别是一些城乡结合部的村官,以及那些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比较好的众多村庄里,贪腐村官已经成为中国反腐败的焦点之一。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咄咄怪事,是因为相关的乡镇党委和政府与人大没有依照党纪国法尽职尽责;是因为乡镇主要官员与那些贪腐村官气味相投,是因为那些乡镇主要官员被贪腐村官抓住了把柄。
因此,治理贪腐村官,必须首先依法治理那些贪腐的乡镇官员。或者说,每发现一个贪腐村官,就要顺藤摸瓜去依法治理一个乡镇的贪腐官员。只有通过拔起萝卜,才能带出泥;只有依法联动治理,才能治理出一个安定团结与和谐稳定的乡镇与村庄。只有通过依法反腐倡廉,才能使城镇化建设纳入法制化的科学管理轨道;只有依法强化乡村两级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使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村主任置于阳光下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让乡村两级主要领导干部所拥有的绝对权力依法依规关进笼子里;只有依法把村民自治的决策权交由上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帮会与村民监督小组进行共同监督,才能使村主任的个人主观决策权力受到限制;只有依法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乡镇党委和纪检委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才不会出现缺位和短板。
因此,必须改革目前的农村土地出卖和征用监管措施。必须把村主任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出让土地的权力归零,必须把决策权交给全体村民大会集体表决决定,并接受上级乡镇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监督,必须经由县级以上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方可出让农村土地。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村主任从土地出让中渔翁得利,贪污集体土地的出让金;只有依法严格监管,才能避免大量农村土地资源变成贪腐村官们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的财源滚滚。
因此,为了反腐防变工作的需要,笔者建议,每个乡镇都应当依法对每个行政村的村级财经账目和集体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村官腐败失去滋生的土壤;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使村官贪腐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只有依法监管,才能使城镇化建设和加速建设小康社会走上法制化的科学管理轨道;只有依法监管,才能避免某些村官变成涉黑的贪腐村官;只有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村民的头脑,才能使群众监督变成依法治村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