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植物园内,春夏秋冬各有不同的植物被盗去“煲汤”;蕨类植物园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黑沙椤的嫩芽成为目标,正在掐苗的“作案者”称想将其带回家炒菜。黄花梨树干被锯、野生兰花被“顺”走等事件时有发生。(12月27日《广州日报》)
广州这个植物园无意间成了菜市场,随意采摘有之,掐苗取果有之,甚至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都被雁过拔毛。当被植物园管理人员制止之时,还一副不知者不罪的模样。让人哭笑不得之余,又恐怕要引起国人道德和素质大讨论的由头了,有些义愤填膺的网友甚至都想出喷涂农药以绝后患的鬼点子。
也别把植物园当成道德重灾区。从新闻中可以看到,如入无人之境的大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头老太。他们应该是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并不清楚这些即将被他们煲汤炒菜的原材料之珍贵性。而同时我们也得承认一个事实是,很多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并非有道德的缺陷,只是在那个年代对于公共概念的培养并没有像现在充分。在他们看来那些地里长的植物并没有公私之分,只有先来后到之别。
当然也有奇葩者。曾经有新闻说某个植物园春笋刚长出来,牌子上写着禁止挖笋,但有些中年妇女进去照挖不误。“什么都想吃,就是不吃亏”的人性写实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在这个时候惯用的手法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处罚力度。
像广州植物园摊上的这事,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被摘是否应该追求当事人的责任?如果仅仅是批评教育,恐怕连罚酒三杯的力度都谈不上吧?不过奇怪的是,即便加强公共道德管理力度加强的呼声日益高涨,甚至很多人都赞同罚款这一有力手段,但真正落实到地的,好像真的寥寥无几。这种不以善小而为之是懒证还是疏忽,我们也不得而知。
当然罚款也好,警告也罢,在国内现实环境下,很多都囿于隔靴搔痒。这个时候用市场手段来办事也不失为一个点子。游客那么喜欢采摘植物,那就开放一块地,让游客自己采摘,完了按照市场价格收费。收到的费用作为经费来继续更好的管理植物园,也可以使得那些珍贵植物得到更广泛生长地域。如果还不听劝,那就必须以强硬措施走法律程序,由公安机关涉入,按偷盗国家公共财产罪名处理。但不知道这样的管理成本会不会让某些人打哈欠。
植物园并非纯粹意义上的观赏地,有些植物需要几十年的培育周期,但如果就这样进入了寻常百姓家里的砂钵中煲汤,那绝对是最大的暴殄天物。碰到这种尴尬事,就别再唏嘘道德的习惯性缺席。虽然我们推崇道德的力量,但某些时候,还真的要绕开这个褒义词来谈点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