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9路公交驾驶员刘佳在开车过程中,遇到孕妇上车,在他多次提醒乘客给孕妇让座无果后。这位驾驶员看着站着的孕妇,说没人让座就不开车了。后来,孕妇后方的一位男乘客站了起来。事情虽然结束了,但是针对让座这一话题的讨论,还在发酵。(8月22日《现代快报》)
“不让座不开车”,这样的做法,不仅有一定的支持者,也有一定的市场。早在2008年,北京公交集团就规定,如果老人上车后没找到座位前,司机不得开车。同一年在郑州还审议过《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公交车乘客应主动让座位给老人、孕妇等。若不履行义务,驾驶员、售票员可拒绝其继续乘车,并对拒不让座者罚款50元。无论是“不让座不开车”还是“不让座罚款”,其出发点都是极好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呵护我们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
客观来说,公交车是展示社会风貌的一个窗口,对其作出更高的道德要求在情理之中。毕竟,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并不是多难的事情,每个人只要他自己愿意,就完全可以做到。从这个角度来说,南京这名公交司机“不让座不开车”的做法,似乎有其合“情”之处。毕竟,万一孕妇站在车上有个闪失,那不仅是这个家庭不能承受之重,也会让公交公司饱受质疑。
不过,合“情”却未必合“理”。众所皆知,道德从来都不是强制、强权的产物,而是一种自发、自律的产物。动辄就是“不让座不开车”,一方面有绑架道德之嫌,用道德去绑架别人让座;另一方面,也有推卸责任之嫌,因为孕妇上了公交车,对其要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公交集团,而不是乘客,但“不让座不开车”的做法,显然有转嫁责任给乘客之嫌,让乘客为公交公司自身的“资源劣势”埋单。因而,较真起来便知道,“不让座不开车”的做法,尽管出发点好,但总觉得让人不舒服。
经常听朋友感叹,每次挤公交车都有想死的冲动,好不容易有个座位跟得了上帝的赏赐一样。这背后叙说的,其实是公交资源有限的问题。“不让座不开车”的做法,的确可以解决“一时之需”,但如果不改善公交资源有限的局面,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公众成为受害者。毕竟,一旦司机不开车,那急于上班的人、匆忙赶会议的人、有急事的人,他们宝贵的时间,很可能因为公交司机的“道德绑架”而耽搁,这是不妥当的。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没有责任与义务为公交公司的“资源匮乏”埋单。
尽管公交司机“不让座不开车”的做法赢得了广泛好评。但我认为,有强制的道德就不是道德,只是屈服;心甘情愿的道德才散发着正能量。
完善公交资源本身,才是治本之策。不然,强扭的道德,对问题的根本解决而言,几乎没有什么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