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2月17日电 (陈扶宜)12月16日,辽宁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今年1-11月,仅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就受理查处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698件,为农民工追偿拖欠工资9.36亿元,涉及农民工10.23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涉案人数下降了8.6%,但案件总数上升了10.3%,拖欠金额上升了9.0%,形式与往年相比有些严峻。
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李树民在会议上强调,通过专项行动要“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从12月21日起,辽宁在省市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联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此次专项行动检查重点对象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征指出,专项行动期间,将依法向社会公布恶意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曝光欠薪逃匿的反面典型。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积极协调当地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执结。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工资的,及时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对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或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当地政府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