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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时间:2013-12-12 19:59:47  来源:东方网  作者:江曾培 

  日前,我在一篇“防治雾霾是重要的民生课题”的文章中,就加强日常生活中的防霾措施提出了几点建议,这里想补充一点,就是要严禁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

  爆竹烟花的大量燃放,严重污染空气。近些年来,有关部门在春节里对空气的检测表明,由于大量燃放鞭炮,京津沪等大城市的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都是直线上升,污染情况严重。如今平时的大气质量已令人堪忧,如果再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那更是雪上加霜了。同时,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引发安全事故。许多城市每年春节期间都发生多起爆竹伤人与火灾事故。此外,还白白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为了防止放鞭炮带来的危险后果,多少公安、消防、医务、环保人员坚守岗位,严阵以待。总之,春节燃放鞭炮,与我们今天所大力倡导的健康、绿色、环保、和谐等理念严重背道而驰。

  多年来,不少人纷纷要求在城市禁放烟花爆竹,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曾形成一次高潮。当时,我作为上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几位委员也一起写了专门提案。有些地方随后也确实“禁放”了。不过,几年以后,大概也是为了尊重民俗吧,又逐渐“禁改限”了。记得2006年初,北京的人代会上作出“禁改限”的决定,我在东方网上写过文章表示不赞同。我一直是烟花爆竹的“禁放派”。

  不赞成对烟花鞭炮施“禁”的人,认为“爆竹一声除旧”,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民俗,不能动。诚然,民俗,是人民大众创造、享用和流传下来的生活文化,常常是相沿成习,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过,这只是一面,同时,它在传承过程中也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具有变异性。这是因为,民俗文化也要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而进行变革。拿緾足习俗来说,古来虽是汉族妇女的必习风俗,但因其摧残人体人性,属一种陋俗,是民俗中的糟粕,自清代以后,遂逐渐被历史说“不”,被淘汰出局了。

  春节俗称年节,“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年俗的核心精神,诸如除旧迎新,祭天祈年,娱乐狂欢,人情交融,等等,这些人的本质要求与期盼,将世代相传,永不消灭。但是具体的表现形态,则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有所变化。像放鞭炮来说,在农耕时代,不仅寄寓着当时人们用以驱魔避邪的愿望,而且适应当时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的状况,可以增添热闹喜庆气氛。如今早已进入工业文明时代,城市大量出现,人口集中,高楼林立,在这样环境里大放爆竹烟花,虽然还能留下过去的一些年味,但得不偿失,代价太大了。因此,亟需对放鞭炮说“不”,另用别的方法来增添春节的热闹与喜庆。实际上,春节中不少旧民俗已逐渐为新民俗所代替。比如,过去闭门守岁,如今则旅游过年;过去多登门拜年,如今多短信拜年;过去多家中吃年夜饭,如今多在饭店欢聚;过去向孩子发压岁钱,如今还向老人送压岁钱。此外,还新出了“春晚”这类新民俗。这些,都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风俗文化也是在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对该消失的“陈”俗,让我们笑着与它告别吧。

  政府部门所以下不了“禁”的决心,则往往出自于要“尊重民意”。“禁”的呼声高了,就“限改禁”,“限”的呼声高了,又“禁改限”。民意自然要尊重,但对不同的民意则要有正确的分析。何况,随着时代的前进和空气污染的加剧,赞同禁放鞭炮烟花的人越来越多。最近武汉在网上有一个调查,逾九成的网友对“禁鞭”持支持态度。武汉由此修订了有关规定,重启了“禁鞭令”。这一情况值得各大城市借鉴。

  2004年的新年和春节即将到来,为防止烟花爆竹大量燃放带来的污染和安全等诸多问题,建议上海市人大和市政府也能重启“鞭令”,最好能在下月初的“两会”上就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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