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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对机动车实行环保标志管理
时间:2013-12-08 20:03: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闫文陆 

    新疆决定在全疆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首次核发工作,对机动车根据尾气排放情况分别发放“绿标”和 “黄标”。

  12月6日,记者从新疆环保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自治区还要求各地州市的首府应加快本地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建设,力争在2013年年底前投入使用,并对辖区内所有机动车实行环保标志管理,逐步推行“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行”等措施,减少高污染车辆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据悉,乌鲁木齐市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无标车禁行”和“黄标车限行”措施后,大量外地车辆涌入乌鲁木齐进行环保检测,导致大量待检车辆积压和部分路段交通拥堵。

  根据自治区领导的安排部署,新疆环保厅与自治区发改委于11月21日在全疆启动了机动车环保标志首次核发工作。新落户以及符合国家环保部相关管理规定的车辆,均不需进行尾气检测,只需携带机动车申领环保标志所需资料即可在当地环保部门设置的核发点免费领取黄绿标。

  环保厅副厅长王联社说,2013年上半年全区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已达到271万辆,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区氮氧化物排放量40%以上,因机动车离地面近,所以它的排放物对人体的伤害会更大,及时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势在必行,它对全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对汽车实行“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区域限行”等管理措施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拥堵现象,低空排放的细微颗粒也会明显减少,有利于空气质量的改善。

  新疆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温玉彪说,“黄标车”也属环保合格的车辆,只是这类车辆一般年龄长、车况差、排放高、油耗大、效能低,不符合低排放标准,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相当于28辆“绿标车”的排放总量,属国家鼓励淘汰的车辆,“黄标车”从本质上说已经不符合目前的环保要求,不论如何维修都不能达到“绿标车”的标准。二手车因其“低价”优势而吸引人,往往容易使人忽略其他因素。因此,购买二手车时,不仅要考虑车辆的合法因素和安全因素,还要考虑车辆的环保因素,千万不能只考虑价钱因素。随着环保标志管理制度的实施,一些“黄标车”将流入二手车市场,因此,应避免买到“黄标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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