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有生命,脚下多留情”,这是我们随处都可看到的温情标语。不过,12月5日衡阳日报二版刊发的一则《这边忙栽树,那边在毁绿》图文新闻,却让笔者对某些市民为图方便随意在新建的绿化带上“开辟”小路的行为大跌了一回眼镜,汗颜不已。(2013年12月5日《衡阳日报》)
近年来,衡阳城市绿化不断推进,新栽的一棵棵行道树、精心打造的公共绿地、缤纷的街头花坛,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令雁城更加宜居。为提升城市品位,最近又吹响了增加绿量、增强绿化层次,打造漂亮城市绿化景观的提质改造集结号,引来广大市民击掌叫好。
但是,在增绿、爱绿的同时,一些不文明的“毁绿”行为也不时进入公众的视野:小区绿地被擅自改成停车场,街头绿地被践踏成了小路,个别工地施工中不办理任何手续就迁移树木,个别商家对遮挡招牌的行道树截顶修枝、削成光杆或恶意砍伐……
“毁绿”事件频发的背后,既凸显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园林和城市管理的缺失,也露出了一些市民社会责任感差、道德水准低和公德心不强的“羞”。“毁绿者”毁掉的不仅仅是一棵树、一朵花、一片草,还毁掉了自己作为一名合格的城市主人的应有素质。
让“毁绿”事件不再发生须多管齐下。相关法律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补“真空”,增强震慑力;园林管理部门要跟进出台一些长效举措,增设温情提示标语,做到严管重罚;广大市民也要积极参与,增强呵护意识,改正不文明陋习,大胆对毁绿行为说“不”。
如此,我们的城市才会更加绿意盎然,更有品位,更加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