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县违规套取中央补助资金475万元,8市的项目或单位挪用专项资金3.87亿元用于建办公楼等;12个省辖市存在违规招标问题,涉及金额逾50亿元。昨日,省审计厅发布审计公告,公布了“河南省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12月4日人民网)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避天下寒士俱欢颜”,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问题,住房不能平稳供应,会导致社会矛盾加剧,不稳定因素攀升,为缓解这一问题,国家加大力度进行保证性住房工程安置工作。审计公告告之的一系列保障性工程成果固然让人欣慰,但存在的问题也同样让人愤慨。
资金挪用,纪律何在?《保障房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保障房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房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照规定筹集、安排使用和管理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挪用保障房专项资金用于建办公楼,本就违反纪律的行为,而其严重后果在于使财政专项资金失去其应有作用,国家调控受到影响,更何况还是拿本该给群众建房的钱建政府办公楼,多么强烈的对比反差!
违规申领,公正何立?保证性住房本就是为了给那些买不起房中低收入者一个安身之所,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的加入使本就紧张的房源更加紧张,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又将使多少本该真正需要“照顾”的人失去机会?我们无法看到有多少违规申领是缘于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又有多少是缘于“特权人士”的“便捷优势”,但我们可以预料的是当那些符合条件的需求者,眼睁睁看着本该属于“被保障”阶层的房子被某些不符条件的人买走时他们那不甘的怒骂和无奈的叹息。
质量不保,良心何安?保障房的购买者多为买房倾尽所有,一栋栋房子是无数家庭安身立命之所,但更多的,房子还是激励无数人拼搏奋斗的持续动力。可是,如果如此重要的保障房有一天因质量不达标而被损毁或过早的达到使用年限,将有多少个家庭因此梦碎?又将有多少人为此流泪哭嚎?社会和谐又将遭到怎样的冲击?
值得庆幸的是,审计公告是在“揭盖子”,有问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有问题还要千方百计遮掩,媒体披露这些事件,本身就说明政府在给百姓一个交待;提出整改,告之公众,关键在于整改执行情况,如何防止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则更显重要;保障性工程,关乎民生,影响稳定,我们要防微杜渐,扼祸端于毫末,使保障房物尽其用,更好地给百姓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