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城市破产制度,这个可以拿来
时间:2013-12-05 23:06:37  来源:中国网  作者:王传涛 

    当地时间12月3日上午(北京时间4日凌晨),美国联邦破产法官罗兹做出裁决:底特律市符合联邦破产法第9章的相关规定,符合申请破产保护的资格。这座曾经风光无限的汽车城正式宣告破产,它也成为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破产城市。(12月4日央视新闻)

    从7月18日美国底特律申请破产到现在,不到5个月时间,美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城市破产案尘埃落定。底特律,作为美国重要的重工业城市,经历了从天堂到人间的转变。也是在这一天,底特律市民走上街头,进行抗议。但是,谁也没有办法,当这座城市的财政陷入沉重的债务泥潭,所有的抗议都是苍白无力的:市民福利缩减、公共建设支出减少是必然。

    对国人而言,底特律破产案带给我们许多不能理解的知识:曾经世界闻名的工业重镇,怎么可以说破产就破产呢?政府又不是企业,何来破产之说呢?我们这边也有不少地方政府负债累累,怎么从来都没有破产一说?更有网友揶揄到,底特律的市政府官员简单“弱爆了”:为什么不发展“土地财政”,卖地支撑?为什么进行拆迁或造新城来营造GDP?……

    国情不同,政策不同,城市的管理方法不同,城市财政的预决算政策也不同……诸多的不同,造成东西方城市的命运不同。在我们这厢,城市无论举债何其多,都不会有破产的危险;人家那厢,只要资不抵债,破产就会提上日程。于是,我们看到了美国、欧洲、日本大量的城市破产新闻。今年以来,美国已经有三座城市宣布破产;而意大利据说也有10余座城市濒临破产边缘;日本也有城市破产的案例。

    我国的城市不能破产,说到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国城市没有破产制度,既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允许城市破产;二是,西方城市的公共财政,有着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在“城市自治制度”之下,中央财政也好,州级财政也罢,不会对城市的财政进行过多的干预,因此,城市经济一旦衰败,财政收入就会降低,如果政府投资不减,市民福利不降,则破产就会成为必然。

    由此来看,处于“绝对安全”的我国各城市,虽然不存在现实的破产威胁,但是却不乏潜在的隐患。对比来看,国外不少申请破产的城市,其破产的诱因或多或少的也存在于我国部分城市身上:举城借债,有些城市为了举办大型盛会甚至停止了对公职人员的涨工资计划……

    城市破产,看似难堪,实则是一种利人利己的保护,既是在保护市民利益,也是在杜绝官员走向非理性决策的深渊。一者,城市破产之后,裁减公务人员、削减政府不必要的投资,就会有了充分理由,地方财政可能会回归正规,政府主导的投资可能会更加理性;二者,短期来看,底特律政府可能会增加税负,但是,随着公职人员和公共服务的减少,最终降低的是纳税人的负担;三者,破产法案,最终保护的是纳税人的利益,永远不破产的城市,对纳税人而言,意味着税费负担的无底线,就会形成“政府举债,纳税人兜底”的局面。

    城市破产制度,这个可以有。当然前提必须是,公共财政的公开透明,地方政府决策的趋向理性,以及完善的破产保护法案。而且,引入城市破产制度,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爱面子的社会而言,必然会倒逼着市长们励精图治、呕心沥血,想尽一切办法为市民们服务。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