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反复强调和践行的执政理念,凸显了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民生为大的改革取向。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广东率先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突出解决收入分配、住房、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率先实行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率先推行“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新模式,不断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更加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率先完善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制定创建平安广东行动计划,健全三级社会工作机构体系。毫无疑问,广东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方面再次走在了全国前列,基本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都有了明显提高。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部分群众生活仍然困难;发展普惠型民生福利任重道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还有待加快;新一代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诉求更加强烈,社会治理模式亟待创新。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三中全会全面审视和科学分析了我国社会建设的现状和态势,对于这些带有全国性特征的问题作出了积极回应,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对教育、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社会事业的重要领域和重点方面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更多更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既是一种价值理念,也是一种制度安排。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最重要的就是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落实到位,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统筹资源配置,创建教育强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坚持就业优先,提升就业质量,鼓励全民创业,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健全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健全全民医保体系,鼓励社会办医,允许医师多点执业。
改革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的不公平,就会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为此,我们必须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上下功夫,在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上下功夫,这是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职责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