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网友向河北新闻网爆料称,保定安国每家每户收100元空气污染费,绑定暖气费一起收。记者与安国市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了解到,今年首次按户收取空气污染费,每户100元。(11月26日河北新闻网)
对于一些污染严重企业,政府当然要征收污染税,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一些市民,征收空气污染费似乎也还说的过去。不可否认,随着私家车的普及,普通民众也为空气污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人们的日常生活也会造成一部分垃圾,可如今当地政府不加区分,运动式地向每家每户收取空气污染费的做法实在欠妥。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普通民众是空气污染的受害者,而不是主要责任承担者,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排污。而河北省可谓是空气污染的重灾区,当地民众更是饱受空气污染之苦,中央也下发大量财政补贴用于当地的空气污染治理。在此语境下,即便是给公众发放空气污染补贴都不为过,如今还要让空气污染的受害者来为空气污染买单,那么,当地市民不愿意买政府的帐也在情理之中。
众所周知,污染治理技术和水平较低是企业成为主要空气污染源的重要原因,但是只因其是纳税大户,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便以低成本、税收优惠等手段来承接产业转移。一来拉动地方经济发展,为当地官员贡献政绩,二来增加政府税收,让更多的资源集中到政府手中。最终造成的空气污染这一烂摊子,还需要上级划拨相关经费来整治,所以,归根结底,地方政府应当是环境污染的最大受益者。
而自然环境资源应当是全民共有的财富,企业造成污染,政府和企业获利,公众买单。公众买单不仅需要饱受空气污染之苦,还需要缴纳空气污染费,政府这种不考虑公众利益的做法不引起不满才怪。
进一步来讲,征收空气污染费不妥不仅是因为搞错了对象,更是有违程序正义。向民众征收空气污染费,不是听取民意,事先与民众进行充分的沟通,进而取得理解与支持,反倒是下发一纸命令,开门就收费,而且连这笔收费用于何处至今还没有给公众一个答复,如此一来,势必会引起民意反弹,那么,政府与民众之间鸿沟的持续拉大就不足为奇了。
话又说回来,倘若当地政府确实有难言之隐,向每家每户收取空气污染费也具有合理之处,只因缺乏程序正义,与民众沟通不足而使得该政令遭到民众的不满,又岂不是得不偿失?
因此,不管向公众征收空气污染费有其背后的利益关系,还是确实是本着为公众利益考虑,说到底也绕不过程序正义。
若是一个普通市民,仅因日常生活排放烟尘就要征收空气污染费,肯定会不乐意。所以,空气污染费向谁征收?怎么征收?征收多少?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程序正义的框架内与民众沟通,若仅仅是不加区分,采取运动式的手段,直接每家每户征收空气污染费,这种做法着实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