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治空气污染,兰州市从9月份以来每天坚持在全市主要街道路面洒水。“全城洒水”成为冬季兰州独有的风景。然而近期以来,兰州市最低气温降至零下,道路湿滑引起交通剐蹭事故高发。有市民指出:“兰州市最近大街小道都是洒水车,苦了行人的鞋、司机的车,虽然兰州的天确实蓝了,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能维持多久呢?”(北京晨报11月20日)
城市道路洒水,保养道路、清洁路面、湿润空气,既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又可提升城市形象。就此而言,城市道路洒水不可或缺。这也是目前许多城市开展这一“业务”的关键所在。但是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不看具体情况,只管自己机械的完成“任务”,却是不得要领的害人思维。
冬天渐冷,洒水后易致路面结冰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依据常识,兰州城管环卫部门和工作人员应该能够预测的到。但为什么就没有提前采取措施,予以暂停洒水或避开人流高峰期到来前再洒水呢?难道他们就分不清在所谓一时的“环境质量”、“城市形象”和群众的出行安全乃至生命安全面前孰重孰轻?恐怕不是想不到,也不是分辨不出轻重,而是在工作任务和不高的服务意识面前,急于完成工作的惯性蒙蔽了正常的思维,或者说工作任务压倒了正常思考和采取措施的能力、动力。殊不知,如此自扫门前雪、芝麻杆喂驴的工作方法和服务水平,看似为民实则害民,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工作态度问题。深一步讲,是一种执政不为民的痼疾折射。
而事实上,由于洒水车洒水造成的事故绝非路面结冰造成“湿滑事件”这一种,但此次兰州“全城洒水”造成的“湿滑事件”却是洒水出事故、出状况的一个集中反映而已。因此,城管环卫部门洒水清洁卫生的时候更应全面反省,不仅洒水时要“参考”气温,更应该站在既完成任务又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的角度,及时、合理安排城市街道洒水等一切环卫工作。
此外,作为交巡警部门,有制定城市道路安全预警机制并随时保证市民出行安全的义务。这不仅仅包括在紧急情况下、特殊恶劣天气面前,如大雨、大雾、大雪天,也应包括在极寒天气、路面结冰气候下。因此,虽然城管环卫在不合适的情况下做出了不合适的“全城洒水”举动并导致路面结冰,但作为交警部门,在意识到、看到这一问题后,别说工作职责,即使处于人道主义,也应该及早采取措施,提前在必要路段放置醒目的提示牌或安排专门人员提前告知等,并在人流量大的十字路口等关键部位予以疏通引导,及早预防“滑”事发生。但很显然,由于洒水路滑导致高发的交通剐蹭事故,是对当地交警部门在这方面“补救”措施还不及时或欠缺的有力反证。
也许,兰州此次“全城洒水”,并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后果,无需大惊小怪。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和人员处置不当、补救不力而引发的诸多问题,却是我们亟需正视和努力解决的。因为城市的形象、吸引力和亲和力,不仅靠环境卫生,更应靠各种优越的软环境,如每天市民都需要的必不可少的出行安全以及能够安全出行的人文关怀。这是对任何一个城市管理者管理智慧的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