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截止2013年11月10日,我们对32个省份(含兵团)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月报表报送情况
32个省份(含兵团)均报送了月报表。绝大多数省份按时报送,天津、湖南、重庆、青海、宁夏等5个省份晚于要求的时间。
二、全国系统部署实施进度
32个省份均已完成全国系统部署。绝大多数省份系统运行稳定,但有3个省份存在隐患:内蒙古(单机数据库)、黑龙江(单机数据库)、宁夏(网络不顺畅)。
三、数据采集情况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义务教育阶段)、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等23个省份的全部或部分学生数据已进入全国系统数据库。入库率(进入全国系统学生人数与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学生人数比)超过90%的省份有13个:河北、上海、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
北京、天津、山东、重庆、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兵团等9个省份学生数据尚未进入全国系统。其中,北京、山东、重庆、陕西、辽宁(高中阶段)5省份数据已在中间库,待进入全国系统。
四、自建系统对接情况
1.采用对接方式的9个省份均已完成对接环境部署。
2.自建系统学生数据进入全国系统的省份有4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正在进行数据导入的省份5个:北京、辽宁、山东、湖北(高中阶段)、陕西,其中刚开始导入数据的省份1个:湖北。
3.按照11月4日对接培训会要求完善对接方案且已报送的省份4个:辽宁(高中阶段)、上海、江苏、浙江;尚未报送的省份5个:北京、山东、湖北(高中阶段)、陕西、安徽。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32号)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1.确保全国系统运行稳定。内蒙古、黑龙江、宁夏3省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消除全国系统运行隐患。
2.按时保质完成数据采集。西藏、青海、新疆、兵团的学生数据尚未录入,要加快数据采集入库进度。数据采集及补录工作基本完成的省份要进一步提高入库率。要进一步加强数据特别是学生身份相关信息的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减少问题学籍。
3.做好中小学校基本信息核对和地方自设行政区域信息上报工作。各省要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基本信息核对和地方自设行政区域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核对2013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学校(机构)代码”库中的中小学校基本信息,对于基本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学校、库中没有的学校,以及各地自设的行政区域情况要及时上报,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做到不漏一区一县、一校一生。
4.加快完成自建系统对接工作。采用对接方式的省份要按照对接培训会要求,落实对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行政区划、学校(机构)、数据表结构、数据字典及学生相关数据的对接,确保今年底前完成自建系统改造,实现与全国系统的实时数据交换。
5.全面开展系统应用工作。系统的生命力在于应用。请各地高度重视系统部署后的应用,全面开展系统应用培训,使每一所中小学、每一个区县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管理员都熟练掌握系统使用方法,结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施行,实现学籍管理业务和系统应用的深度融合。要通过学籍异动、升级毕业、信息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更新学籍信息。要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系统应用和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