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自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社会各界都在急切地解读公报。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习李房地产新政”日渐清晰,调控的手段、方法、立足点、途径都在发生变化。
虽然三中全会未直接提及房地产市场,但此前已有思路透出。10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学习时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要千方百计增加住房供应。同时要把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顾云昌分析说,与过去的调控思路有所不同,首先是调控手段的变化。过去,政府有形的手干预太多,而未来无形之手将起更大的作用。其次是方法的变化,过去以“限”为主,以堵为主,现在强调千方百计地增加供应。再次,调控的立足点也在发生变化。过去的调控,是就房价而言的调控,房价被视为政治问题,调控始终在短期的房价涨跌方面做文章,现在更加注重长效制度的建立。最后是途径的变化,过去常常是一刀切。现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分化,各地区表现不同,调控给了地方更大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