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11月8日电(陈艺灵)地方政府未能解决工程款拖欠,不再批准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记者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为从根本上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形成一套形成权责统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该套机制包括,首次明确由各级住建、交通、水利、铁办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处理本行业建设施工项目涉及源头性问题的欠薪案件、非工资性经济纠纷案件。并且强化各级政府承担督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工资拖欠,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地方政府未能解决工程款拖欠,不再批准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同时,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制,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总承包企业负责清偿。
实行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实名制。工资由建设施工项目部单独列帐,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给农民工,严禁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发,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避免一系列借讨要农民工工资之名来解决工程款等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
此外,完善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机制。各级人社部门将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社会公布并通报人民银行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曝光,对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