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鼓励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时间:2013-10-29 13:59:09
来源:城市化杂志
《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日前经河北省政府审议并通过,将自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保护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过程中要求充分征求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监督管理应当保证原住居民的参与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据悉,河北目前已有5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3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4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8个经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总数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