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价上涨预期较为强烈、调控面临很大压力的现状,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23日表示,北京市“稳房价”的决心坚定不移,在既定政策的执行上将进行全面升级和强化,具体包括7条措施。在7条措施中,首次提出将加快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据悉,今年年底前北京将完成2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应,该类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10月24日《广州日报》)
“京七条”出台后,市场和媒体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热烈欢迎,这是近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中比较少见的共识。北京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之所以受欢迎,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实现了从限制消费需求到重视供应的转变。我们知道,之前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不管是20%个人所得税,还是房产税以及限购等措施,都是通过增加流通和持有成本来限制购买的调控方式,所以市场反应较为激烈,争议也大。现在,北京增加自有商品住房以达到市场供应多元化,实现了从限制需求到增加供给的转变。这一举措尊重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二是在利益阶层上首次重视和照顾了准中产阶级的实际利益,特别是低于同地区周边房价30%的价格优惠,对准中产阶级来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在之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特别是在房屋供应方面,政府重视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房的建设,这主要涉及的是特殊困难群体。即使饱受争议的经适房,也是照顾较低收入群体的利益。而对于有一定收入但买不起商品房,又不能购买保障房的群体,即所谓的夹心层,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使得他们在购房上利益受损。他们也是购房刚需群体,从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等角度来看,这部分人是最需要购房或者租房的,他们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保证他们的住房利益和诉求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是尊重了购房者的各项权益,特别是财产所有权和交易自由权、收益权等。之前的廉租房,居民不拥有所有权,经适房虽有所有权,但却不能自由交易,当然也就无法享受财产收益。北京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首先界定为“商品房”,居民拥有财产所有权;其次可以上市交易(当然有居住5年时间的要求);再次在增值收益方面,政府拿30%,个人还有70%的收益。这一做法做到了政府和居民同时享有财产收益的双赢,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同时也保护居民个人利益。
对于北京的房地产调控新措施,人们热议其好处的同时,有学者认为这可能将是全国推广的调控新模式。笔者赞同北京房地产新政在全国推广,但也须注意,在房地产市场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北京房地产新政能否真正挤压房地产泡沫,让房价回归到合理区间,除了要看市场的反映和验证之外,还需要在执行中克服腐败和不公平分配等问题。另外,虽然北京对全国房价的走势有重要影响力,但毕竟只是一个地区,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房价对全国房价也有重要影响。所以北京房地产新政要对全国房价产生重要影响,还需要其他城市的配合跟进,以产生规模化的效应,从而真正改变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