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3日讯 (记者 王晨)10月2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四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听取有关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省相关会议精神汇报,并就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光电产业集聚区发展等议题进行研究审议。
作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能够有效促进城乡集聚集约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记者了解到,我市即将出台《宿迁市新型城镇化行动纲要(2013—2015)》,切实提高城镇化质量,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富有特色、健康协调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据了解,到2012年,我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0.9%,全面迈入城镇化加速发展期。根据发展目标,到2015年,中心城市发展轴城镇人口要达到140万人,沭阳县城、泗洪县城人口分别达到65万人、35万人,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同时加快构建大中小城市、特色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体系,形成“一轴两副九市特色镇”的城镇发展格局,将宿迁打造成服务560万人口、辐射带动1000万人口的苏北中心城市,面向华东地区及淮海经济区1.2亿人口的旅游目的地城市。为此,我市将大力实施城乡规划引导、城镇体系优化、产城融合发展、公共设施完善、生态品牌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六大行动”,提高城镇化质量,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光电产业集聚区是我市六大新兴产业集聚区之一,记者了解到,我市即将出台《关于促进宿迁光电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以LED半导体照明、光伏、光热、光显示和激光等光电装备制造为重点,积极承接国内外光电产业扩展和转移,力争把光电产业打造成为宿迁市支柱产业之一。
根据近期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市光电产业力争实现总产值100亿元,技术服务产值1亿元,贸易额20亿元。引进培育年产值超5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2家、技术优势企业25家以上,聚焦中小配套企业25家以上。为此,我市将从支持龙头项目引进、支持终端产品市场拓展、支持技术人才引进、创新融资渠道模式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含金量高的促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