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刑事案件实证分析报告日前正式发布,该报告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1353名被告人为分析样本得出,首次反映了北京市基层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本次统计工作历时两个多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丰台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统计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自2012年12月21日至2013年7月20日生效并已经上传至法院系统内部的刑事判决书,其中有效案件信息数量为1288件,涉及被告人共计1353人。
报告对案件被告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相关信息以及辩护情况等进行了统计分析:
从性别来看,男性被告人高达82.1%;从户籍来看,非北京户籍的被告人占82.1%;从职业来看,农民和无业人员比例88.7%,其中农民占65.3%,比例最高;从年龄来看,在18-49岁之间的被告人比例高达89.8%,是犯罪的主要年龄段。从文化程度来看,被告人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包括初中、小学、文盲)占70.9%。
从被告人前科劣迹情况看,有前科劣迹(曾被判刑或行政处罚)的占19.4%,毒品类犯罪、赌博类犯罪、寻衅滋事、盗窃、抢劫等犯罪再犯比例较高;从罪名情况看,侵犯财产权利的盗窃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比例较高,共占47.2%;从强制措施情况看,法院在受理案件时,被告人被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逮捕和拘留)的比例为67.6%,被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主要是取保候审)的比例为32.4%。从刑罚适用情况看,适用有期徒刑的比例最高,占71.9%。从上诉情况看,在1353名被告人中,提出上诉的有121名,上诉率为8.9%。与全国法院1998年至2007年的刑事上诉率14.5%相比,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此外,在调查的1353被告人中,有辩护律师的被告人共计427人,占28.0%。其中,指定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比例仅占3.5%,其中未成年人36人、聋哑人7人,限制行为能力人1人、其他原因4人。绝大多数不符合 “应当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是农民工或无业人群。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佟丽华认为,“受教育程度低、就业水平差、收入水平低、工作不稳定、业余生活匮乏是被告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调研小组提出了预防流动人口刑事犯罪的三点建议:
采取积极措施努力预防流动人口犯罪:流出地政府要肩负起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责任,流入地政府工会和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丰富流动人口业余文化生活,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保障力度。
司法机关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司法保护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流动人口公平适用强制措施和刑罚法律制度,扩大非羁押强制措施和非监禁刑的适用比例。
扩大对流动人口等经济贫弱人群的刑事法律援助范围,提高辩护率。成立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机构,培养职业化的法律援助刑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