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向城市流动的30多年,也是改革的30多年。从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到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可以说是推动城镇化的最大动力之一。
■农村改革开启城镇化大门
改革开放前,通过严格的城乡户籍隔离制度,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自由迁徙”受到严格限制,加上大量的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出现了“逆城镇化”倾向。
如果说30多年前的改革发端于农村,那么城镇化由停滞到快速发展的起点正是农村经营体制改革。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的实行,部分农民开始离开土地,虽然还得“自带干粮”进城,毕竟是迈出了城镇化的关键一步。
与此同时,乡镇企业迅速发展,成为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并带动了城镇的发展。这种背景下,政府提出了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基本战略。
几乎与农村的改革同步,1980年《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得到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建立,成为改革开放后城镇化的前沿阵地。
随着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不发达地区进入发达地区,从农业部门转向非农业部门,从农村进入城市,演变成为持续至今、声势浩大的农民工进城潮。
不过,由于当时改革刚刚起步,户籍制度、粮油供应制度、城市就业和社会福利制度的限制,都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多数只能流入小城镇,城市的大门仍然没有完全打开。
■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城镇化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起到关键作用,党的十四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随后至90年代中期的几年间,中国经济进入黄金发展期,涌进城镇的农民工规模急剧扩张,每年增加约2000万人。
数以亿计的农民工成为“中国制造”的主力军,为中国经济创造了巨大“人口红利”。城镇化由此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城镇化和工业化、现代化相互促进,城镇化率从1990年的26.41%提升至2000年的36.22%。
有专家认为,20世纪90年代的十年,经济体制改革带动了城镇化的进程,打造出“长三角”这样快速工业化、现代化、开放型的核心区域。
虽然农民工为城市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却遭遇地方政府和企业“要地不要人”、“只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的人”的困境。从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到21世纪初,一系列以限制农民工流动为主的政策出台,为农民工进城设置门槛。
当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有各种费用,包括暂住费、流动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等,这些费用直到2001年才被有关部门宣布取消。
■改革新节点城镇化再出发
中国城镇化水平在过去30多年里大幅提升,但“重物轻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中国经济也开始面临增长困局。城镇化和改革同时走到了新的路口。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的论述引人注目。李克强提出,把城镇化最大潜力和改革最大红利结合起来,形成叠加效应,中国经济就有长久持续的动力。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未来10年,是中国转型发展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关键时期。以人口城镇化为支撑,走向公平可持续,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二次转型与改革的战略目标。
事实上,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涉及一系列亟待突破的改革,包括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行政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其中,土地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最为迫切,通过这两项改革,将进一步打破农村和城市、农民和市民之间的藩篱。
近日,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论证重大改革方案等。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成立这样一个联席会议制度,被看作是为了此后进一步改革作出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