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那些天天盼望中国衰落的人们,做空A股、唱衰中国经济的闹剧越演越上劲了。他们以为凭借着颠覆别国的能耐,要把中国经济搞得像前苏联垮台时那样一落千丈也只是举手之劳。但是,在金融海啸带来的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和西方列强损人利己、不断破坏搅局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一枝独秀的局面很难长期支撑。如果没有拉动整个中国和整个世界走出低迷的强大引擎,全球经济都会有一个很长的徘徊期,在徘徊期间难免不出现方向模糊、市场萎缩、失业增加、增长减速、信心受挫、社会燥动的局面。因此,寻找拉动全局增长的引擎,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面前有没有这样的强大引擎呢?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城镇化”建设才是适合的引擎。我对“城镇化”建设,提出过三大前提:
1、“干线”周边城镇化
我们构思的“城镇化”,不是大城市的增容和扩张,而是选择合适的县、区小城镇—--农村的传统集居、集市村镇,按10-20万人口的城市发展规模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使农村的商业建设、医疗文化建设、居住环境建设城市化。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广大农民的生存发展水平,拉动农村的经济发展。
那么建设城镇的选址有没有条件呢?有,第一是要交通方便,如果与外界的交通干线都没有,靠一两条机耕路翻山越岭与外界来往,那就没有办法发展了;第二是要有足够的水源,如果没有大的河流作水源,单靠小河小溪,连生活用水都提供不了,也是不行的;第三是物流供应源方便不方便?一座城镇的生产、生活物资如果没有便利的供应源头,建了也很难发展;第四是能源供应通道便利不便利,电从何来?煤从何来?石油、天然气从何来?是否足够供应一座城市的发展?都是需要考虑的。这里所指的“干线”,其实是包含水源、物资、能源和交通的“生命线”。离开了起码的“生命线”,所谓的城镇化建设也就无从谈起了。而“小打小闹的集市”要完成“生命线”的建设是需要投入的,这个投入,本身就是拉动农村经济建设的引擎。我们所谓的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现代化建设,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这条“生命干线”的建设。哪怕不建城镇,要使广大农民摆脱刀耕火种的传统生活环境,就必须要有现代化的水源、物资、能源、交通干线去为他们提供生存发展上的便利。单是启动全国农村“生命干线”的建设,就足以拉动全国经济的巨大增长!
也只有以“生命干线”为核心来建设广大农村的中心城镇,才会出现沿“生命干线”衍生出来的一条一条的“城镇链”,使城市布局走向合理化,全局化。而不会在一个地方出现城镇扎堆的给梳理和维护带来深刻矛盾的“城镇群”或爆炸性扩张的“超级大城市”。避免交通拥堵、地价如金、就业困难,矛盾丛生的“大城市病”无限蔓延。甚至应考虑出台,“城镇化建设,不是将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规定。避免别有用心的人们借机圈占城市周边的可耕地用于投机敛财,或产生其他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2、城镇周边产业化
城镇化建设,不是居民区建设,更不是房地产建设,不是建些城市居民住的楼房将农民招进来住就行了。农民住进来了吃什么?喝什么?凭什么养家糊口?到哪去就业?维护城市运转的财政收入从何而来?都是首先就应该打好基础的!换言之,即便你交通方便,“生命通道”健全,没有可供就业的产业,也是不能建城镇的。城市本身就是工业化和商业化的产物,没有工业化和商业化的集中发展,就不会有人口朝那里集中,也就形成不了城市。今天你要建城市,离开了这两大基本要件还是不行的。因此,一个地方要建城镇,先得在它的周边发展一些产业,先吸引人来就业,才能壮大成城市。我们所指的“城镇周边产业化”正是这个道理。
我们的农、林、牧、副、渔业深加工和市场化;自然资源的开发、加工、市场化;民生需求的深化开发;工业机械和高科技手段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的普及化、便利化,都是取之不尽的产业资源,也都是便于农村小城镇开发的具体产业。有心去发展它,无需对外招商引资,也能发展很多产业,关键看你是不是把它当回事去做。如果谁都急功近利,追求短平快获益,不去作艰难的产业开发,那我们的经济发展就会停滞不前。如果在某些政策的规定和激励下,大家都去开发能带动经济发展的具体产业,那就等于又多了一个巨大的拉动全国经济发展的引擎。如果我们能把“城镇周边产业化”作为批准建设城镇的基本条件,辅以经济手段激励适合城镇化开发的区域发展产业,它将从根本上拉动城乡经济的工业化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繁荣。
3、农村经济企业化
还有一个看似与城镇化建设无关的问题---城镇化后农村经济怎么发展?所谓城镇化,其实就是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居民化。问题是,当农村的人口都跑到城里去了,那农村的田地谁来种?土地交给谁?我们总不能通过农业人口“城镇化”将农村土地“闲置化”、“荒漠化”吧!
记得2003年初,我曾给朱镕基总理提交了一份研究报告,谈《入世以后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问题,据说他批给了即将接任的温副总理。报告中谈的主要就是“农村经济企业化”。当时没有城镇化的压力,但入世以后,农村经济面临国际竞争,如果不走企业化的发展道路,连自保都难,更别妄谈参与国际竞争了。所谓“企业化”其实就是“法人化”“商业化”,而不是现在的“行政化”“个体化”。试想一下,一个农民、一个村组,甚至一个乡镇,连法人资格都没有,怎么与外界签商业合同和合作协议?不能签合同、协议,你的产品怎么销售?技术怎么引进?出口怎么经营?怎么与国际对手展开竞争?也许有人会说,那现在农产品不是也卖得好好的吗?是的,农产品是在卖,但不是农民在卖,是中间商和“二道贩子”在卖。他们通过压价收购,或区域包收,以接近于成本的价格从农民手里收得农产品后,以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卖给城市居民。既剥削了农民,也勒索了市民。使得城市居民不堪重负,而农民群众又得不到实惠。更重要的是,削弱了农民们驾驭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基本功能,无法自主决定产业发展方向,只能揣摩投机商的心理和需求,一旦揣摩错了,就会出现烂在田里无人收购的悲惨局面。导致农民对前途失去信心,干脆抛荒不种地的现象不断增多。
如今要搞城镇化了,号称一年要让2000—3000万农民转为城镇户口。也就意味着每年都会增加2000—3000万农民没法再回去种地了。那些闲置下来的土地怎么办?在粮食已经无法自给的情况下,如果再大量抛荒土地,我们的国家将走向何方?
这正是我十年后重提“农村经济企业化”的主要原因。如果每个县都有三四个种植业公司、养殖业公司、农产品加工公司、资源开发公司、地方特色产业公司、农业机械化施工公司,用机械化的施工手段,按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去经营当地的土地、山林、水面和资源。那就等于将分散经营的、手段落后的、无序发展的农村经济捏成了拳头,实行集约化的有序发展的科学管理。既能节省出大量的劳力,也会大大提高相关行业的经济效益,确保我国农产品供应水平的快速提高,避免出现受制于人的战略危机。
也只有企业化了,它的农产品才能直接进行“农超(与超市-零售市场)对接”;工业原料和资源才能直接与需求单位签约、包销。既能减少中间环节的盘剥,也能增加经营决策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广大农民可以先将土地入股,然后加入相关企业,由过去的个体劳动者,转型成农业企业的正式职工。这样既不会因为农民转为了城市居民而导致土地抛荒,而且还能方便邻近城镇的就业。每个中心城镇有了这么一批涉农企业,不但有了财政支柱,还能缓解居民的就业压力,发展起来就如虎添翼了。
只有这种方式才能拉动农村经济走向繁荣;才能加快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才能带动新兴城镇的健康成长。一旦农村经济由现在的低迷和停滞状态走向了健康稳定的发展道路,它对我国经济总量的占比,将会迅速增加,对国家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将是一个巨大的引擎。如果再加上“生命干线”建设和“城镇产业化”的拉动作用,整个城镇化建设带给我们的将是一个经久不衰,全面拉动的最大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