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热传的一张发生在南京“为救护车让道”的照片,温暖了南京全城,乃至整个网络,但事后据相关媒体调查得知,“救护车司机说‘没有人为他让道’、发帖者却说‘很多司机为救护车让道’”。我们暂且不论这一说法谁是谁非。但笔者所思的是,在城市生活实践中,给救护车、消防车、抢险救援车等特种车辆让道,不仅是现代公民的一项基本文明素质,更是一座人文城市、文明城市的人文情怀,值得大家一起努力!
在社会上为什么存在所谓的“不给救护车让道”这种现象呢?需要一分为二地加以分析。猛地看,“不给救护车让道”的责任主要在于私家车司机身上,但这也要看情况而定,关键要看私家车司机是不是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性。假如说当大多数私家车司机在碰到救护车时,若身边确实有多余的空间,而主观上选择了“故意不让”,这足以说明整个社会的人际冷漠,人们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这与现代文明城市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不相符的,更是一座人文城市不应该出现的现象。我们相信,一座情感城市、文明城市,一定需要无数个有情感、有善意、讲人道的个体和现代公民。对此,著名城市学家科特金说过,一个没有道义约束或没有市民属性概念的城市即使富庶也不可能保持长久。
还有一种情况,在现实中的确存在私家车司机“想让但又没有办法让道”的现象,原因有二,其一,道路原因,有些城市道路设计得过于狭窄、没有多余空间,再怎么让也无法让救护车通过;其二,道路和时间双重原因,一些特大城市缺失专用车道或紧急车道的规划设计,尤其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一些主要干道堵车水泄不通,假如再遇上红灯,确实没有办法让道。这两个原因间接表明,我们在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和管理过程中,有意无意地采取了以车为本、经济导向的策略,在某种程度上对生命、安全等方面有所疏忽,在真正面对以人为本的时候,束手无策。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在看待所谓“不给救护车让道”这种现象时,不应该把责任一边倒地推到私家车司机身上,更需要反思的是我们不尽完善的城市设计与管理策略。
无论怎样,我相信,每个有良知的人,都不愿意看到一个个鲜活可爱的生命因道路拥堵而失去被救援的机会和生存的希望,给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是一个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更是一座人文城市、文明城市的声誉和精神。当然,要想实现给特种车辆的主动礼让,一定得需要城市政府、社会团体、民众等多元利益主体的共同努力,策略有三:首先,实施更加注重并实行人性化的城市设计策略。根据城市道路和车流分布情况,合理设计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紧急专用车道等,为消防、救援等特种车辆的紧急运行提供空间。其次,加快立法工作,实行更加严厉的城市法治管理体系。借鉴发达国家“不给救护车让道属于违法”的法治经验,他们轻则罚款,重则坐牢,如新加坡“不让道”的司机将面临160新元的罚款以及记过四点,如果被告上法庭,初犯将被罚款最高达1000新元或监禁3个月,屡犯者将被罚款最高达2000新元或监禁6个月。为了便于取证,新加坡救护车全部装有摄像头。我们也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让那些故意不让道的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再次,实施更加严格、规范的特种车辆管理制度。对特种车辆运行进行紧急情况、非紧急情况的分类管理,坚决杜绝特种车辆特权的滥用现象。最后,开展深入的公众宣传教育,让民众形成热爱生命、敬畏生命、遵纪守法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