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
国务院取消76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就国务院取消76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76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请介绍一下这项工作开展的有关背景。
答: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的重要内容。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009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全国共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项目4218个,撤销项目144187个,总撤销率为97.16%。清理后,每年可节约资金63.48亿元,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和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损害了制度的严肃性;有的地方和单位开展活动追求轰动效应、不顾实际效果,成为流于形式的形象工程;有的地方和单位极力拉权威机构作为合作方,借以扩大活动影响,甚至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权威机构的公信力。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各省区市也相应出台了管理办法并成立了协调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管理。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按照《方案》要求和任务分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牵头部门,认真开展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的清理工作。
问:在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工作中,你们总体上是如何考虑的?
在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总体上注意把握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在开展清理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凡是不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影响政府创新管理,脱离群众以及流于形式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二是坚持从严从紧,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虽有依据但可开展可不开展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这次取消的76个项目占总项目的20%,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力度继续对剩余项目进行清理。三是严格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清理政策,统一标准,对各部门的项目一把尺子量到底进行清理。
问:国务院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涉及面广,你们是如何开展清理工作的?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专门听取关于清理情况汇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批定清理政策,对清理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督促。各部门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清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经过了深入论证、专家评估、国务院审议等慎重研究决策的过程。
首先,研究提出拟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意见。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清理工作,及时按要求报送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牵头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认真研究提出了清理政策。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对各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逐项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在与各部门反复沟通协商一致后报送国务院。
其次,专家组进行评估。为确保清理工作科学有效、切实可行,国务院专门成立了由熟悉政府管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的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对牵头部门提出的拟取消项目集中进行讨论,并听取情况说明,就取消项目的可行性以及下一步清理工作提出了评估意见。
最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相关牵头部门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作进一步研究,报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研究同意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确定了这76项取消项目。
问:这次取消的76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主要有哪几种情况?
答:这次取消的76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主要分四种情况:一是评比项目13项,涉及8个部门,如“全国教育技术装备与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选”、“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精品教材评选”、“全国体育标识评比”等。二是达标项目9项,涉及6个部门,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基层能力建设达标活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等。三是表彰项目49项,涉及21个部门,如“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广播电影电视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气象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等。四是评估项目5项,涉及5个部门,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评估验收”、“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管理评估”、“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评估”等。
取消的76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都已对社会公布。
问:下一步对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工作,还有哪些举措?
答: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坚决贯彻“四个一律”的要求,继续做好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清理工作。
一是确保这批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于国务院已经决定取消项目,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防止“割韭菜”现象;已转交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的,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
二是继续从严从紧加快清理其他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相关牵头部门将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清理政策,下大力气做好这项工作。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展;与政府职能无关、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
三是严格控制新设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严格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切实防止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依法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管。凡是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一经发现,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有关规定,创新管理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探索新的管理方式,使各级政府更好地把精力放在日常行政管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