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盲道近1600公里,足够从北京一直铺到湖南省会长沙,长度世界第一。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虽然北京的盲道遍布全市,但盲人出行却基本上并不走盲道,不止一位盲人说:“我们从不走盲道。视力没毛病的人会按照盲道走吗?不会吧?因为有很多障碍和设计不合理的地方。我们也一样。”(8月27日《北京晨报》)
通常,人行道铺好之后,对工程进行验收的是市政公用部门等,但却极少有与盲人有关的组织参与其中,比如残疾人联合会等,更少有验收部门邀请盲人亲自体验一下与他们联系紧密的盲道。所以,即使验收部门完全按程序办事,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也并不意味着结果就能让所有人满意——毕竟,明眼人看到的盲道,和盲人感觉到的盲道之间,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有些事情,不是盲人,永远体会不到。
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铺出来的盲道,盲人们却不仅不愿走,还称走盲道无异于“作死”,这看上去似乎有点太不“领情”了。可是,不考虑对方实际情况,不管不顾对方真实感受的“情”,就像“嗟来之食”一样,不是“情”,而是施舍。如果这种“情”不仅没有带来好处,反而带来坏处,好事也就办成了坏事,甚至是对对方的不尊重。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盲人的切身体验则是检验盲道的唯一标准。盲人愿意走、喜欢走,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盲道,就是好的盲道;盲人不愿意走、不喜欢走,不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盲道,就是不好的盲道。不好的盲道,无论建得多漂亮,投入的资金多么大,都不能改变其不好的评价。
所谓盲道,顾名思义,就是为盲人行走提供便利的道路。所以,盲人都不愿走的道,即使有着盲道的所有特征,也不能称其为盲道——因为,它不是道路,而是道具,是铺上盲道砖给明眼人看的道具。
其实,何止是盲道,我们生活中能够遇到的一切以给公众提供便利为目的的公用设施,如残疾人专用厕所或厕位、公共场所母婴哺乳室、体育设施、休闲坐椅等,是不是真的为公众提供了便利,都应该通过实践来检验,而不是由某些部门自说自话,更不能仅仅作为某些部门某些官员捞取政绩的摆设,成了面子工程的牺牲品。
盲道的铺设只是盲道问题的一个方面,更多的问题则出现在使用和维护环节,如车辆或摊贩占用盲道无人管理等等。这样的状况说明,有关部门对于盲人的关心仍然停留在较浅的层面上,甚至只是表面上的关心,内心却毫不在意。
解决盲道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认识、观念上的转变,更需要制度上的完善,使盲人在与其有关的公用设施设置和管理上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决定权,并在有关部门与其有关的工作拥有更有效力的评判权,如此,盲人的利益才有望得到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