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6月18日
星期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植树条例应成公共政策样本
时间:2013-08-21 21:49:52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杨朝清 

    公民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不履行义务的补缴绿化费,逾期不补缴要缴纳罚款……这些此前颇有争议的条款,均被取消。近日,陕西省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义务植树条例》等5项法规草案,随后将送省人大常委会审定。(8月20日《华商报》)

    与“常回家看看”所引发的巨大争议相比,“植树条例”却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为何?公共政策不仅要有价值理性和道德价值,也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和可操作性;如果不接“地气”,很可能在执行的过程中大打折扣甚至形同虚设。

    长期以来,在公共政策的制订过程中,通常将老百姓视为一个整体,却忽视了他们在年龄、生活经历、受教育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以义务植树为例,不具备安全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如何完成“每人每年植树3到5棵”的任务?由于植树劳动量难以量化、不具操作性,与其通过补缴绿化费、罚款等强制性方法,还不如鼓励老百姓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履行植树义务,引导公民增强绿化意识。

    不论是调查研究,还是专家咨询,抑或是公开征集群众意见,当今社会越来越专业化,公共决策的信息渠道越来越多元化。“植树条例”在倾听群众心声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合时宜、缺乏社会基础的内容进行了删除与修改,提高了公共政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有助于将制度善意落到实处。

    植树绿化事关全民福祉,和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环境污染严重、水土流失加剧的格局下,大力倡导植树,提高绿化水平,既直面现实,又立足长远。可是,激发社会活力,扩大公众参与,固然需要老百姓增强“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的公共精神,也离不开参与渠道和参与机制的建设。

    社会学认为,人的现代化就是从“消极公民”转变为理性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公民”。对政府而言,尊重民意,倾听老百姓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以制度渠道容纳公众的“七嘴八舌”,能够促进自身的制度创新,让公共政策更有“准头”。从这个角度上说,“植树条例”作为一个公共政策样本,值得借鉴和推广。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