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综合报道 住建部、发改委等七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工作的通知》,此举意在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实施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的战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开展增补调整重点镇的工作,并将全国重点镇作为今后各地各有关部门扶持小城镇发展的优先支持对象,使其发展成为既能承接城市产业转移、缓解城市压力,又能服务支持农村、增强农村活力的小城镇建设示范。
目标:每个县(市)至少有1个镇列入全国重点镇
根据通知,此次增补调整的目标是使每个县(市)至少有1个重点发展的建制镇列入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的推荐条件则是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潜力大、服务功能较完善、规划管理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增补调整名单计划于2014年4月前公布。
据了解,我国是从2004年启动全国重点镇建设的。根据当年2月4日发布的名单,全国确定了1887个重点镇。当中,拥有重点镇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四川,共有124个;广东作为全国城镇化率最高的区域之一,重点镇数量也名列前茅,共119个,包括有比较知名的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东莞市虎门镇、中山市小揽镇等。
据悉,全国重点镇是当地县域经济的中心,承担着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带动周围农村地区发展的任务。而住建部最新通知也肯定,这些重点镇在集聚人口、扩大就业、带动农村地区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不少镇已经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
意义: 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
从目前的现状看,全国重点镇的数量偏少,一些镇出现了撤并调整,一些镇发展比较滞后,还有一批未列入全国重点镇范围的镇发展迅速,已成为实际工作中的扶持重点。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对小城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增补调整全国重点镇十分必要。如西部地区的西藏和宁夏仅有不到20个重点镇,位于东北的吉林省也只有43个全国重点镇。
通知表明,全国重点镇区位优势明显、产业人口集聚能力较强,是县(市)域中心和副中心,在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核心的作用。通过增补调整确定一批全国重点镇,支持加快发展,可以为全国的小城镇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示范;有利于增加投资需求和拉动内需增长,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有效转移农村人口和缓解大中城市压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增强服务城市和辐射农村的功能,推动地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此外,在新型城镇化的浪潮中,加强重点镇建设无疑释放出城镇化加速的重要信号。通知指出,此次增补调整重点镇是为了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快重点小城镇建设,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的功能,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