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8月15日电(记者王岩波 王晖余 郑玮娜)有关专家在14日举行的“2013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从中央及地方做好两级规划,探索制度创新破除制度障碍,适当引入市场力量优化资源配置,以提高小城镇发展的内生动力。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透露,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正在论证阶段,可能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与公众见面。
--部分地区城镇化质量不高 难以达到“新型城镇化”标准
朱中一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率以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的速度快速发展,对拉动经济快速增长、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各地城镇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三方面问题,难以达到“新型城镇化”标准。
一是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一些地方的小城镇建设往往盲目仿效大城市,片面求大、求快,并非按照预期居住人口设置城镇范围,而是考量招商引资用地面积倒推所需居民数量,往往出现各乡镇街城镇规划居民总量,数倍于所在县、区人口总量的“怪相”。
二是重城市建设或过度依赖房地产业,轻实体经济和相关产业发展。记者了解到,有的地方政府不搞规划与标准,只为完成任务“拆”“建”,关起门来搞建设,有些地方摸不清特色产业与自身优势,规划以集贸型乡镇为主,只为周围农村提供商品交换、物资集散等职能,二三产业形不成气候。
三是“城市病”日益突出。一些地方重视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城市建设,轻管理服务,重地上建设,轻地下管网建设与维修等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地下管网排水不畅等问题。部分地方还忽视文化传承、内涵塑造,导致特色全无。
与会专家认为,过去那种主要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城镇化模式必须转型,必须坚持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做好中央、地方两级规划
针对当前各地城镇化当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专家认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对粗放式城镇化发展模式的转型,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应做好规划设计。
发展改革委中国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易鹏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城镇化首先需要顶层设计。第一,这次的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制度变革只能由政府来推动。第二,新型城镇化牵涉到城市的合理布局,我国现在有“北上广”三极,发展比较饱和,如果不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第四极或第五极,那么全国各地的人口、资源还会继续源源不断地流向前三极。第三,城市之间的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都需要国家层面的整体安排。
在地方规划方面,专家建议,政府职能部门除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外,还必须按照“规划先行”原则,适当引入市场力量配置资源,应改变现有的“办公室制图、少数人拍板、随意性调整”的现状。在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同时,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小城镇吸纳聚集能力。此外,还应探索多元化投融资途径吸纳民间资金助推小城镇建设。
五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剑波认为,基层政府不应大包大揽,市场力量适度介入会使小城镇规划建设更加专业。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指出,应根据小城镇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文脉、风土人情等特点,优化土地、路网、建筑配置。此外,中心小城镇应注意培育自己的主导产业和特色经济,立足优势,培育发展工矿型、商贸型、农产品加工型、交通枢纽型、旅游观光型、卫星镇等各具特色的经济强镇。
--有序推进户籍、土地等制度改革 破除城镇化制度藩篱
专家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涉及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城镇投融资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和住房制度等一系列改革,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
易鹏指出,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是当前城镇化进程中主要的制度壁垒。户籍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但不可能一蹴而就,户籍放开的背后还有一系列公共服务问题,如养老、医疗、教育、保障房的建设;人员流入以后要有相应的基础设施,城市要有相应的承载能力,比如道路建设、公共绿地建设、文化设施等各种设施的建设。土地方面,首先要在征地制度上改革,把农村土地确权做好,确保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权;其次是把土地用途分类做好,基本农田绝对不能动;第三,宅基地转让必须要和整体规划一致,否则会造成新一轮浪费。
朱中一表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存在一定艰难性,但如果延续过去粗放型的老路,中国的经济、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将难以持续健康发展,所以,必须要朝新型城镇化方向转型。当前,要谨防一些地方在中央政府“稳增长”的基调下,以“城镇化”为借口,拉高经济指标而忽视经济的转型和结构调整,背离“人的城镇化”的发展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