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袁崇法在接受《城市化》杂志采访时说:城市化的成果分享应该涵盖全体国民。以下为《城市化》杂志的采访报道。
就如何提高中国城市化质量,袁院长认为“这是个涉及多方面的大问题”。“首先要重新认识城市化的理念,认识到城市化既是一个经济发展的过程,又是一个社会发展的过程。无论从生产组织方式还是社会生活方式,都是全民的实践。它不是一部分人住在城里,一部分人住在乡下,不是城市化率多大比例合适,城市化速度多快合适的问题。从内涵来看,城市化的最终完成,在要素和商品领域要形成统一的城乡市场;在生产组织方式上要形成统一的社会分工体系,无论从事什么业态,完全是现代化的;在生活方式上,要实现以城市为标杆的现代消费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讲,不存在比率问题,城市化的成果分享应该涵盖全体国民。”
就目前我国城市化的重点放在投资建设领域,袁崇法分析,原因在于整个经济转型发展中,我们希望城市化带动中国的内需,改变过度依赖出口拉动的经济发展方式,因为城市化既有投资,又有需求的拉动,所以把城市化看作宏观上调控经济或者引导经济发展的作用。袁崇法说,“它确实有这个作用,但如果将城市化仅仅看成这种作用,就会片面,城市化就会搞得过热,存在危险性。因为城市化意味着由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或者说传统的二元结构社会,走向一个单一城市社会的历史性任务。”
他进一步阐释说,从经济上来讲,高度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将替代过去两种生产方式——农业生产方式和工业生产方式。通过社会分工的现代生产方式,将所有的业态纳入到一个社会分工大生产的体系当中。从业态本身来看,农业离不开工业,工业离不开农业,这两者通过分工结合在一起,整个社会的组织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从社会形态来讲,过去纯粹的封闭式的农耕社会由于工业化的推进已经不存在了。从经济要素流动、经济发展、生产方式看,劳动力在充分流动,资金在充分流动,土地尽管有各种限制,也还是处于流动状态。产品也是一样,不是农民想怎么生产就怎么卖了,而是按照市场要求。这个市场要求是按照统一的市场需求来界定农产品,即便不叫订单产品,也是按照市场需求在生产。这些都表明,二元结构已经很难找到明确的界限了。
基于以上分析,袁崇法认为,“任何一个领域的生产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分工,是社会生产的一个领域。整个社会生产方式是统一的,社会化的,通过高度的分工形成一个大一统的完整的体系,产业之间相互依赖,而不是相互独立。这样一种生产方式也完全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
在袁崇法看来,农民生活方式的追求样板就是城市生活方式,而城市生活方式也确实代表着现代生活方式。那么,现代生活方式和传统生活方式的区别是什么呢?“现代生活方式不是自给自足,而是高度依赖整个社会提供的服务来生存。所以,现代生活方式中的人越来越不独立。”在袁崇法看来,也正是依赖这样一个社会提供的服务,人们的生活质量得以大幅度提高。
“所以,城市生活方式实际上表达的是一种现代理念的生活方式,农村生活方式要追求现代生活方式,就会以城市生活方式为标杆,要求更多的社会服务渗透进去,提高生活质量。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农民为什么要进城了。除了农村就业机会少,收入上升缓慢,进入城市,可以解决就业,提高收入之外,他们还可以实现一种现代的生活方式。目前2亿多流动人口,1.7亿左右来自农村,意味着来自1亿多个家庭,这1亿多个家庭在过去10多年中,大部分都有人出去过,现在他们也和城市或多或少地有联系。”袁崇法认为,对于城市生活的追求,不是做梦,而是一种已经步入的实践。这样一种追求是合理的,也给农民工更多机会去实现人生的价值。
此外,通过多年来调研各地的农村,袁崇法发现,农民希望和城里人一样过上平等的、现代的生活,即便在农村也有强烈的愿望。“比如河南巩义县竹林镇,这里离城市很远,村子周边并没有很好的环境,甚至连道路也不是很好,农民自己却在那里盖了一栋五层楼。这说明,他们要在当地实现他们的城市梦,这不是‘被上楼’,而是自己盖楼搬上楼的,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更好的生活方式。相比之下,过去破旧的小茅屋,连人的尊严都保证不了。”
袁崇法还表示,从事农业,未必就住在乡村。欧美的城市化已经表明了这一点。并且对于农民来讲,不仅希望生活方式是现代的,而且希望从事的工种也是现代的。“我们现在要做的事,不应该是追求表面上的城市化率的高低,而应该推动深入经济社会内部实质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