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东营市政协七届七次常委会听取了《东营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科学发展的建议案(草案)》。其中表示,东营构筑成“一主、四次、20个小城镇、200个新型农村社区”四级新型城镇体系的格局。到2015年,东营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5%左右。
截至去年年底,东营市城镇化率达到62.08%,居全省第四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2000年以来年均提高1.29%。城镇化质量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中居第16位。“一主、四次、20个小城镇、200个新型农村社区”四级新型城镇体系逐步完善,而且东营市坚持生态立市的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生态环境指数2011年达92.6%,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趋势进一步凸显。
按照规划,到2015年,东营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5%左右(其中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将以年均增长2%以上),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3.6万人,城镇人口发展到140万人,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能力将明显提高。预计到2020年,东营市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以上。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东营将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发展由东城、西城、垦利县城和滨海新城共同组成的中心城,规划到2020年形成“一成五组团”空间布局,城市人口突破140万。另外加快推进次中心城建设,培育壮大小城镇。全市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58个,涉及252个村庄,其中计划到2015年实施181个。2013年计划实施90个村庄,计划建设住宅23745户,年内完成投资76.16亿元。
《建议案》表明,目前东营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不够完善,因此建议在未来的城镇化建设中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划定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搭建政府投资、银行融资、社会引资三大平台,构建多元投融资体系,解决融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