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型城镇建设,走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城镇化路子,日前,山东省莱芜市出台关于推进城镇化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全市城镇化率要达到6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万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45%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0平方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00%;人均城市道路面积30平方米,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9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平方米。口镇、羊里镇两个省级示范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0%,城镇化发展质量进入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要推进城镇化发展布局。加快构筑以莱城主城区为核心,以钢城城区、口镇北部新城、雪野旅游新城为支撑,以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体系,基本形成“一带四片”(一带,即城市空间拓展带,由京沪高速公路、省道莱明线和济南—莱芜城际轨道形成的空间发展带,串联中心城区、钢城和雪野等主要城镇;四片,即北部生态休闲旅游片区、东部特色农业和生态涵养片区、西部现代高效农业片区、南部山地生态农业休闲片区)的城镇空间格局。
到2020年,把莱芜市建设成为以钢铁生产及深加工、装备制造、商贸物流和休闲度假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成为省会副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50平方公里,4个镇迈入全省先进小城镇行列,建成100个左右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环境美好、生态宜居、管理高效的高品质新型农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