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广大农民的普遍愿望。近年来,各地的城市化建设如火如荼。但由于城乡二元体制所带来的城市和农村发展的不对等,农民和城市居民收入的强烈反差,使得农民对于“上楼”当上城里人,过城里人的日子一直充满憧憬。唐冶七村村民的一句“可比过去强了不少”,说出了农村人的心声。
城市化的核心应该是人的城市化,是农民转型做“市民”的一个过程。当前,我国每年有1000多万农民转移到城镇。城市化可以带动巨大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但很多时候,城市化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并没有惠及牺牲最大的农民,就业难、无保障使得失地农民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目前,在一些地方,征地已成为农村上访事件、社会冲突的最主要诱因。如何处理好城市化过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对于能否顺利推进新一轮城市化至关重要。根据CHFS(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数据推算,2011年农业户籍劳动力中,约有1.18亿人没有农业用地,其中5300万人仍居住在农村,亟需向城镇转移、或者解决他们的耕地问题,还有6500万人虽已居住城镇,但因户籍限制而不能在就业、养老、医疗等政策上享受城镇人口待遇。
由农民失地的代价所换来的经济发展红利理当首先惠及农民、造福农民,让失地农民失地不失利。但现在对城市化存在一种认识误区,即认为只要城市化率提高了,就自然会形成“增长引擎”,带来“改革红利”。一些地区为了单纯的城市化率数据的增长,强行征地,把有地农民变成无地农民,逼农民进城、上楼,把无地农民变成无业市民。这种釜底抽薪式的“城市化”,带来的只能是双输的结果:农村因青壮年人口减少而导致无人种地、农业凋蔽;城市则因进城农民无业可就而留下巨大的社保负担和治安隐患。当前,一些地方城镇化率较高,但城镇化质量却不高,根源也在于进了城的农民无法在城市找到可持续发展的立足点。
目前,城市化是经济发展最大的内需增长点所在,但我们不要大跃进式的城市化,在为城市化所带来的经济快速发展沾沾自喜时,我们有义务好好反思有没有为失地农民带来同等的好处,有没有为他们保留后路?这也就是唐冶街道干部所说的如何“让农民‘上楼’后,不仅能‘吃饱’,还能‘吃好’”,但我们更应该考虑,农民“吃好”之后,是否还能好得长久。失地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做出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他们理应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回报,如果失地农民进入城市后不能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空间,这样的城市化必然引起新的不平等和更深的社会矛盾。城市居民身份并不是失地农民的最终追求,与之相对应的权利,才是他们真正享有城市化发展成果的一个关键。
李克强总理在谈到城镇化时强调,新型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保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可见,城市化带来的“改革红利”,必须要落实到农民头上。城市化是失地农民变有业市民的过程,这不仅是一个身份的转换,更是一种产业模式的转变,让失地农民共享区域城市化发展的红利,是一个区域城市化渐进融合的过程,同样也考验着一个区域是否有足够的智慧和胸怀让利于民,是否有足够的诚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