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铁政策”苦了“后来者”
时间:2013-07-15 01:06: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李松,黄洁 

    种地,一度被农民视为“赔本买卖”。但随着农业税费免除、粮食种植有了补贴、农副产品价格回升、大型工程占地后可领到数额可观的补偿款……土地又成了农民的香饽饽。

  当初放弃了土地承包权或者将承包土地撂荒的村民,转过头来向村委会主张自己的承包权。与此同时,新增人口的家庭受“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政策影响,土地却很难随之增加。

  北京市密云县近七成土地均为农业用地。记者采访中发现,在村内早已“无地可种”现状下,这些矛盾成了纠纷隐患。

  撂荒地被强行收回

  8年后打官司索要

  1997年初,时年61岁的老王承包了密云县某村经济合作社的5亩口粮田,承包期限为30年。到了2008年,她因这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问题,将村经济合作社告到了密云县人民法院。

  对于纠纷的起因,老王和村经济合作社各执一词。老王说,承包了口粮田后,她曾经营过两年,后来因为进城看孙子就将地交给了堂弟代管。可2000年底,村经济合作社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自己的承包土地强行收回。由于多次索要未果,老王将村经济合作社告上了法院。

  而在村经济合作社看来,老王当初不再耕种自己的承包地,完全就是因为种地不划算,而且还对自己承包的土地直接弃耕撂荒。村经济合作社强行收回,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为保护耕地而采取的措施。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按照村经济合作社当时的委托代理人、该村村民代表陈明展(化名)的说法,老王现在之所以又回来索要土地,主要还是因为正在修建的高速公路将从她原本承包的那块地上通过,有地就意味着有高额的补偿。

  经过密云法院的一系列工作,老王和村经济合作社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村经济合作社克服困难,为老王调整发包了2.49亩口粮田。

  村里已无机动地

  化解纠纷靠调解

  据了解,在农村,老王的情况并不是个案。

  但是,“要地就给地”的解决方案却不是村经济合作社说得起的大话。因为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土地必须全部发包给村民承包经营,村内不允许再保留所谓的“机动地”,而且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村里早就已经是无地可分,村委会上哪里给这些村民找地去?”陈明展悄悄地告诉记者,其实发包给老王的口粮田,还是他从自家承包的土地中“割”出来的。

  据密云县法院法官王化雨介绍,司法实践中,对于因代耕、撂荒、土地延包时放弃经营权后又要求土地“回转”、“再转”而引发的纠纷,涉及法律关系相对复杂,涉及当事人也较多,产生争议处理难度较大。法院在处理时,在坚持依法审理的前提下,更加注重调解,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即使调解不成,裁判中也会按照不违背农业生产规律、不破坏既有财产、将损失降至最低的原则。

  三十年不变铁政策

  苦了农村“后来者”

  早在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就已经明确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并明确表示其设置的目的就在于“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

  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明确“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而这一规定在2003年出台的土地承包法中被确认。

  无疑,政策设计时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基层农村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妇女结婚或离婚后,土地承包权如何衔接、如何协调?新生儿如何获得口粮田?

  这些问题已有人大代表关注。据报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审议过程中,就曾有代表指出,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面临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政策,使农村出现了调地难的问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现象普遍存在,制约了农村的发展,影响了农村的稳定。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