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买房后如何办理武汉市户口
外地人在汉买房或者本地集体户口买房,该如何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
外地购房者在武汉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只要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价格在50万元以上,就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并且,外地人在购房时,必须了解所购房屋的开发商是否已经在公安局备案。
购房者办理户口前先要办理完毕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外地户口的市民迁到本地需要先到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领取申请表,领表时间要备好以下资料:房产证、土地证、户主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婚姻证明等。领表后,市民还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由所购房屋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申请表和以上所有资料经户政处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后,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购房者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目前,还有不少年轻人是武汉市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在武汉市买房没有面积或房款的限定,可以直接落户。
武汉市集体户口落户程序比较简单。市民先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迁出户口单页;然后到小区物业开实际入住证明;再带齐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婚姻证明等,到小区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集体户口≠武汉户口 集体户口在汉买房要过三关
要问武汉市到底有多少集体户口,估计很难统计出准确数字,但是前段时间的一个报道可以窥见一斑:据调查发现,武汉全市至少有10万毕业生户籍“空挂”。武汉集体户口数目之多,由此可见。
自从楼市出台一系列限贷、限购调控政策以来,热线房产网每天都能接到很多关于武汉市集体户口能否在武汉买房及贷款的问题。集体户口在武汉到底处于什么地位?在武汉新限购令颁布后,集体户口还能在武汉买房吗?对此,记者采访咨询了武汉市各区房管部门,寻求答案。
2月23日,武汉市开始执行新的限购令,其中规定: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宅。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对此,很多户口挂靠在武汉市各大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甚至还有在读的大学生都纷纷咨询,集体户口算不算武汉市户口?
小林是2006年从武汉某高校毕业的,大学毕业时将户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市场,然后就去了上海。现在他想回武汉发展,先买一套房子,安家立业。就在他在武汉看房的过程中,武汉市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先后出台了两次限购令,且一次比一次严格。现在他就想知道能不能在武汉买房?是否要和外地人一样需要提供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咨询了武汉市一些区域的房管部门。 什么是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简单一点说就是多人开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为单位开设,这种户口是分页的而不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公安部、教育部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下发文件规定,外地学生考入大中专院校,既可自愿选择迁入学校的集体户口,也可留在原籍地。毕业以后,这一部分集体户口的学生办理户口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转入工作地;托管在人才市场;迁回原籍;暂时由学校保管。武汉市高校众多,许多学生在毕业之后选择将户口托管在武汉的各大人才管理机构。尽管户口托管在武汉,但是这一部分人群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在武汉工作。
集体户口≠武汉市户口
身份证发证机关是关键 因为武汉市限购令规定,非武汉市户口想在武汉市买房,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那么集体户口到底属不属于武汉市户口呢?对此,湖北省人才中心一负责人表示,毕业生将户口托管至人才中心,可作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享受武汉市民待遇。
那么,在买房这个问题上,集体户口是否就可以直接享受武汉户籍居民的待遇呢?对此,记者分别咨询了江汉区、江岸区、硚口区以及汉阳区的房管局负责限购政策咨询的工作人员。江岸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武汉市集体户口,如果其身份证的发证机关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就可以直接当作武汉市户籍居民对待。如果没有房产,可以在武汉新购两套房,在审核购房资格时,不需要提交一年的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其他各区工作人员的答复也都基本相同。
也就是说,像小林这种情况,如果他的身份证的发证机关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就可以不必提交一年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享受和武汉市家庭户口一样的待遇。他单身,没有房产,现在还可以在武汉买两套房,新房、二手房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