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措施全程监管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
◎建设项目跟踪◎信息现场公示
◎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预警提醒
◎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
◎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
本报江苏常州7月11日电记者王轶辰从全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为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国土资源部在总结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试点城市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通过建设项目跟踪、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8项措施,对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管,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动态巡查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重要措施和必然产物。要建立最严格的节地制度,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必不可少。
据介绍,在巡查试点和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带动下,全国土地开发利用状况明显改观。截至5月31日,全国闲置土地3.55万公顷,其中房地产闲置土地1.07万公顷,均比去年同期下降近5成。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不仅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而且要盘活、挖潜存量建设用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形成有效供应,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胡存智透露,一些地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数量较大,国土部正在进一步深入研究以“控总量、盘存量”为核心的节约集约制度体系,而推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盘活土地存量。
胡存智表示,目前土地市场中还存在着供地者和用地者达成“默契”,通过违规出让等手段,导致大量土地囤积在用地者手中,长期不开发或开发不足的现象。其中既包括房地产用地,也包括其他用途土地。近期,国土部选择了可能存在上述情况的“特殊”地块284宗进行了调查分析,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据悉,去年6月国土部选择常州、海宁、合肥、瑞金、临沂、东莞等6个城市,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就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建设进行试点,取得了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国土资源部在试点基础上,对试点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了全面、规范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