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时期的文化遗产像一部部史书,唯有保留下来才能使城市历史绵延不绝。”故宫博物院院长、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单霁翔日前出席山东省文物工作专题培训班时说,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也是文化遗产保护最危险、最紧迫、最关键的阶段,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日渐凸显。城市化与文化遗产保护应“齐头并进”,互为补充。
专项法规缺失较多——建议加快立法进程
近10年来,我国在国家层面先后公布了《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长城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在国家部委层面先后公布了近40项相关部门规章;在地方层面,先后公布了400多项地方性法规,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法规体系。但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完善,特别是专项法规缺失较多。“依法行政的前提是完善立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规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科学性等特点,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单霁翔建议,应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只有健全法制,依法办事,才能更加广泛、深入地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并保证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单霁翔介绍,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构成我国文物资源的整体,目前国家文物部门正在开展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霁翔建议,全国文物普查应常态化、制度化,以便全面掌握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科学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人才培养与事业发展不适应——建议加大文物保护人才培养力度
人才培养直接关系到文化遗产保护的未来。单霁翔介绍,近年来,面对文物事业发展需求,我国文物部门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力协作,持续开展文物博物馆人才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了大批具有较高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各类人才。但是应看到,目前文物博物馆从业人员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均与快速发展的文化遗产事业不匹配。单霁翔建议,应继续加大文物保护人才培养力度,一如既往地把教育培训作为一项事关事业发展大局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努力建立起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文物博物馆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和长效机制。
除人才培养,文物安全防范也令单霁翔很担忧。“近年来,文物安全防范得到不断加强,打击文物犯罪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并不能认为已经有效遏止、克服和扭转了文化遗产安全的被动状况。”单霁翔说,当前工程建设、环境污染、文物犯罪,仍然是祖国文化遗产频频遭受破坏和损毁的三大因素,一些地方文物犯罪的大案、要案频发,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产业转型结合——成果应惠及广大民众
“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承载着这个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一个国家的文化遗产,代表着这个国家悠久历史文化的‘根’与‘魂’。”单霁翔说,维护文化遗产的尊严,就是维护民族的尊严、国家的尊严,就是守护民族和国家过去的辉煌、今天的资源、未来的希望。
单霁翔说,文化遗产事业应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当地环境改善相结合,注重对文化遗产所依存的生态环境保护;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产业转型相结合,促进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例如近年来积极实施大型古代遗址保护工程,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使昔日“脏乱差”的考古遗址及周边环境,成为城市中最美丽、最具魅力的地方,使文化遗产保护的综合效益逐步彰显,成为既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又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实践,使文化遗产成为促进城乡发展的不竭动力和宝贵财富。
“应充分认识和理解广大民众对于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热切愿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让更多的民众充分享受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单霁翔介绍,正是对这一理念的坚持和实践,才使得像四川羌族碉楼和村寨抢救保护、新疆“坎儿井”文化遗产保护、安吉生态博物馆建设、“三坊七巷”社区博物馆建设等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受到当地民众的衷心拥护,使保护工程成为了民心工程、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