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在线7月9日消息: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对住房需求的增加,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开发开展得如火如荼,我国的城镇化水平随之不断提高。当我们为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而深感欣慰的时候,却有很多不和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城市发展建设与相对有限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越发显现,许多问题也浮出水面。透过这些现象与问题,不由得让我们为之深深忧虑。
一忧职能部门。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各种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已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可不容忽视的是,尽管有着各种各样法律法规的约束,在城市开发改造的过程中,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不时出现。少数地方政府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往往只是单纯地从地方利益或是自身政绩的角度出发,过于注重城市化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所带来的短期经济或政治效应,在对待开发建设过程中所涉百姓的所需所求等问题缺乏耐性,甚至忽略百姓期望,有法律法规却不遵循,不主动去化解矛盾纠纷,而是通过行政强制力去强行推动,从而激化矛盾。在涉及土地房产等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中,少数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表现尤为明显。殊不知,这种毫无耐性,甚至违法的行为不仅深深损害了百姓的合法权益,也伤害了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令人担忧。
二忧开发商。不可否认,开发商对于城市的美化和房地产行业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开发商们凭借着各种工程赚足了金钱、提升了地位、攒够了面子。但作为一个真正成功的企业,其立业宗旨应是“利取之于社会,应反哺于社会”,利润虽是其要充分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也必须承担起与之匹配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发达国家的企业在社会管理责任上的勇于担当对此作了很好的回应。然而,在现实中,少数开发商囤地居奇、抬高房价、贿赂官员、成本虚高、服务恶劣、以次充好,不仅不还利与民,反而变本加厉增加百姓负担。地价“水涨船高”、房价“蒸蒸日上”,开发商只顾自己赚得盆满钵满,将社会责任抛到了九霄云外,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害了百姓,苦了社会。
三忧老百姓。古往今来,老百姓其实是最可爱的人,他们要求并不高,只求一份稳定的工作,能三餐果腹、有衣裹身、一屋遮雨。为了自己居住的城市干净漂亮,尽管有极少数漫天要价的“钉子户”存在,但绝大多数的老百姓都积极配合城市改造,并作出了牺牲。在近年来房价“涨”声一片中,百姓收入增长则远远落在了房价的后头。房价涨了,房子和土地被征收拆迁了,可不少地方的补偿就有些滞后,显得不那么“与时俱进”了。一方面是职能部门和开发商希望早日开工的急切催促,另一方面是老百姓对相对不匹配的补偿金叫苦不迭。配合征收拆迁吧,补偿费用难圆房子梦,以后要么住房成问题,要么再也没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配合拆迁吧,个人再怎么也不能做城市建设的绊脚石,真可谓进亦忧,退亦忧。
大力推进城市化建设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城市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各方利益,马虎不得。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秉承为民服务的理念,高度重视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负面因素,以负责任的态度时刻了解百姓的需求、倾听百姓的声音,并采取积极措施化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服务于老百姓,并得到老百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