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旨在降低制度门槛,畅通制度障碍,打破制度壁垒,向城镇化的核心——人的城镇化迈进
在上周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透过报告内容,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城镇化建设路径已经明朗:由小城镇和小城市起步,再向大城市渐进。这符合“由小到大、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的发展规律。同时,从操作层面上讲,这也更加切合实际、便于推进。
从本质上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旨在降低制度门槛,畅通制度障碍,打破制度壁垒,向城镇化的核心——人的城镇化迈进。基于这样的顶层设计,我们便可以“甩开膀子”为改革提供“制度振臂力”。
人口城镇化可以释放公平的正能量。城乡二元结构、城市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的利益差别,让那些流动人口的权益在流动中流失,加剧了社会的不公。人口城镇化,不仅可以让户籍这个有形的符号“安家”,更可以让权利这一无形的实惠“安身”。从已有的城镇化建设思路来看,缩小差距、消除制度性不公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推进城镇化,就是给社会增添公平正义的和谐元素。
人口城镇化可以释放发展的正能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曾经指出,内需红利的释放足以支撑我国5—10年7%—8%的中速增长,而且将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动力。因此,人口城镇化应该是现阶段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的重点所在。
城镇化是一个宏伟工程,其难度与阻力难以估量。鉴于此,我们不仅要有制度的诚意,更要有智慧的禀赋。尤其是在改革智慧上,不仅要有官智的孤军奋战,还需要民智的加盟,以及官智与民智的相互启迪,从而形成“1+1>2”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