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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城市融入问题浅析
时间:2013-07-02 10:49:45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张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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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书,1965年6月出生,男,汉族,山东莘县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聊城市鲁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副主任。

一、劳务工城市融入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速,外来务工人员的迅速流入已经成为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的一个普遍现象,劳务工的城市融入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劳务工的城市融入是一个不断消除城市对劳务工的社会排斥,使其在政治文化资源的获取、制度性保障、自我发展与社会认同上获得与现有的城市市民同等地位与机会的过程。一般而言,劳务工融入城市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基础条件:一是在物质层面有一份可以带来相对稳定收入的职业;二是在社会层面中参与社会交往,认同所在城市的生活方式;三是心理层面,在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愿意接纳并认同当地人的价值观。这三方面的基础条件是逐层递进的,当心理层面完全达到适应时,才能说明这些流动人口完全地融入了城市社会生活。
    当前,我国劳务工在融入城市生活中面临着具有较高意愿却融入困难的问题,劳务工的城市融入度较低,表现为:劳务工与城市的关系实际上还限于经济上的交换关系,即劳务工付出劳动然后获得相应的一份报酬,这仅仅是一种城市对劳务工的经济吸纳,而从城市社会的其他方面来看,劳务工往往是被拒于门外的,这就是城市对劳务工的“经济吸纳,社会拒入”的现状。更具体地说,劳务工在劳动就业、收入支出、居住条件等经济层面上,大多数处于明显的劣势位置,这直接导致了他们在社会层面与城市人接触、交往的困难,而交往、接触的困难又直接阻碍了劳务工的城市归属感、价值认同观念的形成,劳务工要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还非常困难。
    从根本上分析,劳务工城市融入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一是制度障碍。目前政府在对劳务工管理的制度层面上仍有很大缺陷,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以及由此而发的社会保障制度、企业用工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等,从总体上将劳务工与城市市民分离开来,形成了对市民的保护和对劳务工的排斥,使得劳务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不平等和缺失,严重阻碍了劳务工融入城市生活的进程。
    二是素质障碍。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智力型、技术型劳务的需求量增大,对低级劳动力需求减少。与此相反,受到生活的压力和闲暇时间较少的现实制约,劳务工很少有资本、时间为自己创造学习充电计划,就业所需的各种生产知识和劳动技能方面的学习和训练严重不足,因而无法满足市场对高级专业技术工人的需求,就业竞争力较低,缺乏谋求个人发展的实力,延缓了融入城市的步伐。
    三是观念障碍。传统观念的偏见,城市居民对劳务工的排斥与不接纳,使得劳务工在心理上有受歧视感和地位低劣感,从而使劳务工心理上形成了无形的屏障,使得他们不愿意积极主动地融入城市社会,进行全方位的互动,不愿意积极主动地吸纳城市社会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观念,而对之采取一种怀疑的或敬而远之的态度,这也阻碍了劳务工对城市的认同、靠拢、适应和融合。
    四是社交障碍。劳务工进城后,面对陌生的环境无法在短时期融入城市社交圈,他们的交往圈子基本还是自己的亲友、同乡,这种以初级群体为基础的社交网络,阻碍着其对城市的认同与归属,使劳务工与市民之间缺少了互动与对话,客观上形成了社会隔离状态,与输入地主流社会、主流文化相疏离,造成了融入城市社会的困难。
    五是政治参与障碍。由于劳务工缺乏相应的政治参与途径和表达愿望、反映诉求的通道,总体上没有获得相应的政治地位,成为事实上的“政治边缘人”。政治参与的缺乏与利益表达通道的阻碍,也导致劳务工对政治的疏离感,加剧了城市社会对劳务工的排斥,进一步弱化了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是经济资源障碍。由于无法享有平等的经济权,劳务工收入水平与当地市民明显存在着较大差距,而且劳务工在住房、子女上学、就医等诸多方面需要支付比当地市民更多的成本,这些严重影响到劳务工的生活质量和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住房方面,劳务工大都在城市边缘地区或城郊结合部租赁住房或住在集体宿舍,这些住房基本的生活配套设施少,绿化面积小,公共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同时,覆盖劳务工的廉价房制度缺失,尚未建立起与劳务工经济状况相适应的住房供应模式,使劳务工在城市难有安身之所。教育方面,劳务工子女在城市上学难,升学压力大。由于体制的不健全和社会变革的滞后,劳务工随迁子女很难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只能在私立学校或者条件较差的学校就读,甚至早早地辍学务工。在医疗卫生方面,劳务工医疗卫生条件差,看病难,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此外,受经济收入方面的制约,劳务工在文化休闲和生活消费方式上,也以低层次的消遣为主,难以实现与城市市民的衔接与融合。
    总体来看,由于以户籍制约为核心的各种制度因素的阻碍,经济资源的不足,社会资本的缺乏,政治参与的边缘化,城乡文化水平与价值观念的差异,劳务工群体自身素质的制约等各种因素,影响和阻碍了劳务工融入城市社会,并最终实现市民化的进程。

二、促进劳务工城市融入的对策与建议


    劳务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庞大而特殊的群体,他们工作在城市的各个领域,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劳务工的城市融入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这不仅直接关系到从本质上解决“三农”问题,也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好劳务工有效城市化问题,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从政府、企业、劳务工自身等多方面统筹考虑。现提出建议如下:

(一)政府方面

    建议一:提高劳务工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一方面,适时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在当前劳动关系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合理、劳动收入比例过低的背景下,适度提高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对促进劳务工增收尤为重要。另一方面,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劳资双方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增强劳务工在工资分配中的参与权,制定完善相关岗位劳动定额的行业标准。

    建议二:建立维护劳务工合法权益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强对保护劳务工权益的立法。考虑到劳务工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实质平等原则,制定专门的劳务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体现国家对劳务工的倾向性保护,并制定反对就业歧视方面的法律,保障劳务工平等就业的权利;另一方面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劳务工参保和维权意识,查处不依法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为劳务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

    建议三:逐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议政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弱化、剥离、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功能,逐步形成劳务工与城市居民身份统一、权利一致、地位平等的制度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可根据我国的国情“先试点,再推行”,同时完善城镇、城市的基础设施,有步骤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逐步达到将劳务工市民化的目标。

    建议四:改善劳务工的居住条件。建议政府在劳务工集聚地兴建各类劳务工公寓,并出台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以劳务工为对象的房屋供给,在城建规划、土地出让、税收收费等方面予以优惠。在城市商品房开发中,将一定比例的廉租房纳入公建配套,并允许劳务工入住。凡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劳务工,应将其纳入社区的基础管理体系,利用基层社区的平台,促进其与当地居民的交流融合,帮助劳务工逐步安居城市。

    建议五:深入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建议政府强化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均等化,积极采取政策措施消除劳务工与城市市民在身份和地位上的差距,使其在劳动就业、住房供给、社会保障、政治参与、子女入学等方面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在用工制度上,实行同工同酬,进一步关注劳务工的教育特别是子女教育问题,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中主体作用,根据劳务工群体自身特点和现实需要,逐步完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务工融入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建议六:建立劳务工城市融入培训体系。建议政府加大对劳务工教育培训的投入,为劳务工搭建继续教育的平台,并积极出资或引导社会投资、举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培训劳务工,对其开展交通法规、劳动保障、公共卫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心理健康和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综合性培训,让他们学习到应对城市生活的技术。

    建议七:尊重劳务工的政治权利。对我国现行的选举法进行调整,允许务工人员在异地参加选举。在劳务工集中的城市以及全国人大代表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劳务工代表,作为务工人员表达自己心声的代言人。同时,进一步清理我国当前限制进程务工人员参加社会管理的规章制度,给劳务工参政议政的空间,让劳务工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在当地城市找到一种归属感、责任感。

    建议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本着公平和效率的出发点,摒弃限制性、歧视性政策,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打破分割的城乡劳动力就业体制,让劳务工与市民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竞争,劳动力供求主体之间双向自由选择和确定劳动关系,让进城劳务工的就业合法化、制度化和效率化,从而加速劳务工的市民化。

(二)企业方面

    建议一: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作为直接接触劳务工的社会载体,企业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使广大务工人员实现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

    建议二:搭建劳务素质提升平台。加强劳务工综合素质的建设,注重对劳务工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知识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劳务工参加技能等级的考试,积极引导他们脚踏实地、认真刻苦地钻研业务,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建议三:制度留人。企业应坚持以制度留人,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务工收入保障机制,并对各劳务用工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考量。针对其劳动强度、劳动条件、技术含量等因素,明确各岗位劳务工收入标准,确保劳务工收入稳步增长;努力实现劳务工与正式职工在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和升迁机会上的“同工同酬”,同时努力拓宽劳务派遣制职工向合同制职工转化的通道。

    建议四: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加强对劳务工的人文关怀。组织开展劳务工喜闻乐见的业余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劳务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注重加大对劳务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力度,积极兴建员工休息休闲娱乐的设备设施,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使广大劳务工感受到更多的企业情感关怀,进一步增强他们的企业归属感。

    建议五:提供劳务工生活保障条件。建议企业在改善员工住宿环境方面加大投入,对不同层次的员工都分别给予相应的住房条件,使员工以企业为家,甘心为企业工作;积极出资兴建员工后勤部,统一解决劳务工就餐问题;定期组织劳务工进行身体健康体检,确保劳务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设立政策法律热线咨询服务,针对劳务工开展政策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劳务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劳务工自身方面

    建议一:不断增加自身的综合素质。劳务工要从自身需要出发,加强自我主动学习,积极参与业余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知识、技能和修养。

    建议二:积极拓宽社会交往网络。劳务工应主动减少对原有初级交际网络关系的依赖,积极构建以城市社会为主体的新型社会交往网络,积极参加当地文化娱乐、联谊交友等活动,努力扩大社交面。

    建议三:加强自我维权意识。劳务工要学法、懂法、增强自己的维权意识,能够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积极参加工会组织,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自己权利和利益诉求。

    建议四:消除过客心理,主动融入城市文化。劳务工要改变乡村观念,增加对城市生活方式、文化心理、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的理解和学习,逐步培养和建立体现城市文明的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塑造具有现代性特征的城市市民性格,使自己适应城市的生活,最终融入城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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