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频频出现藏獒伤人事件,27日,大连一女童被藏獒咬伤致死;北京亦在3天内有5人被藏獒咬伤。北京政协委员刘凝认为,藏獒这样的大型烈性犬只,要单独对其分类。像这种犬根本就不应该让其在城市里出现,对饲养者也要更加严格地约束,比如遛犬区域的限制、饲养范围等。(据6月30日《新京报》)
从现代社会管理角度看,养狗者拥有喂养宠物的合法权利,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应该尊重市民的养狗权利。而在出现烈犬频频伤人事件的时候,也应分清事实真相,以事论事追究责任,不能采取一概禁止的手段。不妨借此机会展开公开讨论,让养狗者与反对者理性辩论,探索民众所共同认可的观点,拿出管理烈犬的具体方案来。
目前部分城市出台了地方性养犬规定,对于烈性犬如何喂养均有规定,也有相关的违规处罚条例,但问题是,类似规定常常停留于纸面上,很难落实下去,基本上属于形同虚设的地步。而相反的是,各地对养犬证的办理和打疫苗倒是很热心,往往采取声势浩大的行动,每年都要清理一大批没有证件的犬只。
管理犬只的工作繁重,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办证和打疫苗则有利可图,无论是办证费还是疫苗费,均是一大笔收入,且因缺乏信息公开而难以查清去向,相关部门亦有空可钻。可见,一些地方对于犬只的管理流于表面,重收费而轻监管,在出事后又习惯搞大规模捕杀行动,却不去反思日常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才是烈犬伤人事件频频上演的主要因素。
因此,一些地方需要检讨当下的管理模式,吸取恶犬伤人的惨痛教训,完善犬只喂养规定,详细列举哪些犬只不适宜在城市喂养,以及犬只喂养的限制范围。更要转变管理方法,放开办证门槛,只收取工本费,以鼓励市民积极办证,而在打疫苗方面,也只应收取成本费用,不能从中牟利。同时,将日常管理工作重心放在抽查、监督方面,对于违规者处以重罚,从而尽可能地消除烈犬伤人隐患,还市民一个放心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