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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时间:2013-06-16 00:42:26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杨林,张曦,杨雪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是新时期我国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要补上农业现代化这块短板,必须顺应时代变化,尊重经济规律,总结基层经验,在改革发展中寻求新突破。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呈现出农业生产综合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成为亟待破解的重要问题。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这些年来,全面推进“三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但是必须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一是农村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要求紧迫;二是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耕地大量减少,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农业资源要素流失加快;三是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严峻地摆在面前。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补上农业现代化这块短板,必须顺应时代变化,尊重经济规律,总结基层经验,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更好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实践相结合,敢于大胆闯、大胆试,正视阻碍,勇于突破,另一方面也要特别重视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坚决守住底线,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对农业生产力的全面解放,通过对农民生活实实在在的改进,通过农村社会面貌的不断更新,来赢得改革创新的共识,获得改革创新的动力,从而不断增强农村发展的活力。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是关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要认识到,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不是要去搞一个新制度,而是要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通过机制创新,更好地激发家庭经营的活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守住一条底线”: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真正做到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必须始终铭记,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决不能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而且,在鼓励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发展规模经营的同时,也要防止一些工商企业经营农业导致出现非粮化、非农化的倾向,更要防止一些工商企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圈占农民的土地、损害和侵犯农民经济利益的事件发生。在实施过程中,创新农业经营体制,要抓住几个重点。比如,要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再如,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此外,还要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是重点。这些年来,农业生产性服务主体的缺位和服务功能的弱化是导致农业经济效益低下、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的主要原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必要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下功夫。一是积极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信息化以及农资供应等服务。二是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要不断创新公益性推广机构的服务机制和服务内容,切实发挥主导性作用。在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的同时,还要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促进服务模式多样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运行市场化、服务管理高效化。
 
  扩大公共财政支出也是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题中应有之义。要与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牢牢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比如,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等等。在这一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要通过扩大农村的公共财政支出,重点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的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使不同地区乡村基层的基础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得到保障,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农民的生活负担、免除农民消费的后顾之忧,而且财政支出可以迅即变成一部分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直接消费,从而真正激发农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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