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金陵台、妙高台民国建筑未能在“缓拆令”下幸存——6月10日深夜11时到次日清晨,金陵台2号、4号与妙高台1号、3号的残留部分和尚完好的诗书路69号、69号之一被钩机野蛮拆毁。这一骇人听闻的强拆在微博上引起震动与声讨。 (6月13日 《新快报》)
一处珍惜罕见被誉为熊猫级的历史建筑,终于在肆无忌惮的野蛮强拆面前,轰然倒塌,夷为平地。网友心疼唏嘘,舆论愤慨声讨,终究无法改变广州这处历史建筑遭强拆的宿命。但是,我们的追问、反思与整改,不能随之消失而停歇,为什么在相关部门祭出“缓拆令”后,古建筑还是在劫难逃,香消玉殒?古建筑缘何会沦落到遭拆除的境地?相关保护措施的滞后或空白,让古建筑的前世今生何处安放?
一纸“缓拆令”,自然抵挡不住利欲熏心者蠢蠢欲动的商业运作。虽然很多地方出台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对于擅自拆除古建筑的行为,最高可罚款50万元,但是区区50万,对于利润回报丰厚的房地产市场来说,无非九牛一毛。在趋利避害、投机取巧的心理作祟下,在风险微乎其微的现实下,或铤而走险暗拆,或肆无忌惮强拆,才会屡禁不止。而每一处古建筑,无不是民族记忆,文明浓缩的载体,是人类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和艺术瑰宝。
当然,保护那些凝聚着人文价值、富含时代特色的古建筑,对我们而言,责无旁贷。但是,在地方政府迷恋、热衷土地财政的语境下,那些被觊觎已久的古建筑,要么朝不保夕、命悬一线,要么变成了GDP的炮灰。当古建筑上的土地衍生成地方经济的驱动力,地方政府保护古建筑的决心就会成为一纸空谈,保护古建筑的底线就会轻易失守。古建筑的灰飞湮灭,也就势不可挡。而肆意的破坏古建筑,无异于在损伤一段历史,掳掠一段文明,戳害一段记忆。
其实,商业开发与保护历史建筑,绝不是势不两立、不可调和的尖锐矛盾。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只有将现代与历史,有机的揉和起来,才会底蕴十足,魅力四射。任意变相或纵容强拆古建筑的行为,不是城市发展的饮鸩止渴,就是对民族文明的釜底抽薪,其害无穷。举世闻名的法国巴黎圣母院和德国柏林墙,就成功的将古代与现代、历史与现实,绝妙融合的典范,值得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深思、践行。
可是,我国在文物保护上,却呈现出粗放、滞后的态势。一方面,虽然我国是个文物大国,但文物保护的法律、举措却不尽如意,文物被人为损毁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文物认证千头万绪,认证的滞后性,每每令那些濒危的古建筑失去复活的契机。而这些,只会让文物保护功亏一篑、无力回天。
今天,我们如何对待历史,也意味着,我们如何对待自己的未来。历史建筑,作为民族精神智慧的化身,保护它们已刻不容缓。由是,以重典问责那些肆意破坏古建筑的违法行为,用法律严惩,进而杜绝古建筑遭强拆的命运;同时,加紧文物的排查、认证工作,并建立地方政府为第一责任人的保护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利益博弈的冲动。否则,古建筑还会前赴后继的消亡。